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昆明长丰学校事件的深刻反思与坚定行动

君之 2024-10-21 19:16:46

在孩子们的成长路上,校园就像一盏温暖的灯,指引他们前行。而校园食品安全,是这盏灯里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健康,也牵动着无数家长的心。最近,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的食堂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这个消息像一颗炸弹,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来深入了解这个事件,从中吸取教训,为孩子们的未来建立更坚固的食品安全屏障。

一、事件爆发:臭肉引发的问题

2024年10月16日,网上爆出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家长们发现,学校食堂的猪肉有异味,还有被认为是过期的进口冻牛肉,这让大家非常担心。这个消息像风暴一样迅速传开,家长们开始质疑,这些有问题的食物是怎么进入学校食堂的?学校的监管在哪里?相关部门的责任有没有落实?这些问题像重担一样压在每个人心上。

二、深入调查:寻找真相

面对这个严重的情况,官渡区政府迅速行动,组织了多个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他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决心要把事件的真相找出来。

学校食堂的猪肉有异味和进口冻肉生产日期问题的调查情况

长丰学校食堂的承包商是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月13日,这家公司委托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食材供应商。

家长们最关心的猪肉异味问题,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检验,发现这批猪肉的挥发性盐基氮指标高达23.8mg/100g,远超国家标准(不超过15mg/100g),被判定为不合格。

调查发现,这批猪肉是在10月16日当天宰杀的,所有的检疫证明都齐全。问题的根源在于运输和存储环节。猪肉在凌晨被机器切片后,没有散热就被装进塑料袋,然后在塑料袋里放了将近4个小时。之后,又在食堂的室温环境下放了5个半小时。在整个过程中,既没有冷链运输,也没有冷藏保存。正是这种不当的运输和存储方式,导致了猪肉变质。

至于家长们质疑的食堂有过期进口冻牛肉的问题,经过调查,根据报关单和入境货物检疫检验证明,这批进口冻牛肉的生产日期是2024年5月,保质期为2年。包装上的“2015 SIF”实际上是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编号,不是生产日期。

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管理和承包经营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调查情况

官渡区长丰学校是一所民办中学,由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举办,从2016年开始办学。

2024年8月,长丰学校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食堂。但是,学校没有按照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在对食堂承包商的资质审查和管理方面,学校存在严重问题。学校校长没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也不到位。

进一步调查发现,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虽然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许可证的内容只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和散装食品销售,没有餐饮服务的资质。承办学校食堂属于经营项目的重大变化,但公司没有按规定申请增加经营项目,不能作为承包食堂的合法主体。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公司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严重不到位,进货查验和食品贮存管理也存在问题。

三、严肃处理:坚决维护食品安全

针对这次事件,联合调查组给出了明确而严厉的处理意见,展现了坚决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的决心。

对长丰学校:

依法对长丰学校的举办者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进行立案调查。这意味着,对于学校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失职行为,法律不会放任不管。

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进行免职处理。校长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这次事件中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为自己的失职行为承担后果。

责成长丰学校依法重组董事会,修订完善董事会章程,强化依法履职、依法办校。同时,指导学校完善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家委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校务公开等民主治校制度。这些措施旨在加强学校的内部管理,提高学校的治理水平,确保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规范运行。

责令长丰学校建立完善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这一要求旨在加强学校对食堂的日常监管,让学校领导和家长代表能够亲身感受学生的饮食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长丰学校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通过法律的制裁,让学校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

市、区教育部门成立驻校工作专班,加强指导检查,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稳定。在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同时,也要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为学生提供一个稳定、良好的学习环境。

对涉事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食堂承包商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行为,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罚款;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这一严厉的处罚措施,显示了法律对违法经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让企业深刻认识到违法经营的严重后果。

责令食材供应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食材供应商作为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必须对其供应的食材质量负责。一旦出现问题,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相关单位和干部:

由昆明市纪委监委提级督办,对相关部门和干部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经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进行停职检查处理。这一举措表明,对于在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中监管不力的单位和干部,将严肃追究其责任,以儆效尤。

四、深刻反思:建立校园食品安全防线的迫切需求

这次昆明长丰学校的食堂事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反思。

首先,学校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和责任感。不能只是把食堂承包出去就不管了,而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食堂承包商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学校应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积极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让孩子们吃得放心、家长们安心。

其次,食堂承包商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道德底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在经营过程中,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进货查验和食品贮存管理,确保食材的新鲜和安全。不能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而忽视食品安全,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唾弃。

再次,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要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同时,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从源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都安全可靠。

最后,家长和社会公众也要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家长可以通过家委会等渠道,了解学校食堂的运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和相关部门反映。社会公众和媒体也要发挥监督作用,通过舆论监督的力量,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不断改进。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校园食品环境,才能让孩子们茁壮成长。

五、情感共鸣:为了孩子的未来,我们必须行动起来

当我们想到那些无辜的孩子们,他们本应在校园里快乐地学习、健康地成长,却因为一些人的失职和过错,面临着食品安全的威胁,我们的心中充满了愤怒和痛心。每一个孩子都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无数家庭的幸福,也关系着国家的繁荣昌盛。

我们不能让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我们必须行动起来,为孩子们的未来筑起一道坚固的食品安全防线。让我们共同呼吁,学校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企业要坚守道德底线,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家长和社会公众要积极参与监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孩子们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绽放出最灿烂的笑容,实现他们的梦想。

总之,校园食品安全不是小事,它关系到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我们要以这次昆明长丰学校事件为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监管,改进工作,共同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让孩子们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为国家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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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

简介:传播正能量积极向上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