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作为物质存在的一种属性,它不仅是精神对外在事物感性认识的基础,也是一切事物存在的基础。
由于空间一定是某种事物存在的空间,而并不是空间本身,所以这种基础的根源指向的还是事物存在自身。
空间不存在的地方,自然就不会有物质的存在,相反,只要是有物质存在的地方就必然会有相应的空间存在。
没有被认识物,就不会有需要被认识的空间,也就不可能形成相应的认知,我们去设想在一种空间中没有任何事物存在,那么这种空间是站立在怎样的存在基础上存在的,显然这种设想是没有现实根据的。
因此,空间并不能设定为事物存在的条件,更加不能作为事物存在的基础,而只能作为一种附属于事物存在的规定。
空间在事物之中就是事物存在的广延,在现实情况下,空间就是事物本身,它是事物存在本身自带的广延属性。
事物自身的各种变化决定着事物空间形式的改变,人们将这些变化把握为精神中的空间概念变化。
在人们精神思维的认识中,很容易脱离空间的事物实在性,把空间规定为一切事物存在的先天基础,从而打破空间的客观实在性,使得空间唯心化、空洞化,并把空间作为与其它现实事物一样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