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世界的广度决定了知识的量度,这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因为单个人或少数人的力量是有限的。
单个人的能力再大,智慧再高,他所能够给予社会的也就那么多,永远都无法超越整个人类社会之上。
知识的精神形式就是知识自身的体现,知识的现实形式就是知识在现实过程中的展现。
在认识者看来,知识向上要求与精神形式相同一,向下则要求与现实存在相同一。
将已有知识收入自身的精神形式中,并且很好的化解知识与自我相冲突的部分,在扬弃的过程中,以全新的认识所建立的新知识,就是建构理论知识的过程。
不论知识以什么样的精神形式表现,只要能够完全符合于现实,那么这种知识就是合理的。
我们要做的就是,在有足够能力的精神认识中,把一种知识以它所论述的内容实际的应用到现实过程中而不会产生任何差错,这就是从正确认识到正确应用的过程。
所有已被精神掌握的理论知识,只有在知识的现实中才能被验证其真假,而一切事物也只有在被人们利用正确的认识方式把握为理论知识时,才能被记录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