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山村一名男子失踪了两年多,而他的至亲亲属,老父亲、四个姐妹没有一人报案。
2014年,一个匿名的报案电话,打到了当地公安局,警方这才注意起这名男子的失踪。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这是一起家庭伦理案件,一名年近花甲的女子杀害了前夫,而男子的老父亲竟然帮着前儿媳一起隐瞒这个惊天秘密。
死者是独生子,为何老父亲要帮着前儿媳隐瞒这个秘密?
而老父亲为了保守这个秘密,又间接导致小女儿上吊自杀。
这起家庭悲剧的来龙去脉到底是怎样的?接下来,云朵将为你详细讲述这起家庭伦理案件。
一、男子失踪,家属无一人报案
2014年,湖北宜昌市五峰县公安局接到一个匿名报案电话,一名男子报案说,五峰县怀抱窝村一个叫余新春的男子失踪两年多了。
接线人员询问这名报警男子的姓名,但他不愿意说,就将电话挂断了。
警方通过报案男子用的手机号码,找到了手机的主人,却发现手机主人是一个女子。她说是有人借用了她的手机。
警方最终还是查到了报案男子的身份,他其实是失踪男子余新春的妹夫(他的妻子阿梅是余新春的妹妹)。报案前,阿梅(余新春的妹妹)已经上吊自杀。
警方开始调取余新春的资料,他多年前就与妻子离婚,离婚后,儿子归前妻抚养。
余新春上有一个老父亲,还有4个姐妹,早已出嫁。
让警方感到奇怪的是,余新春失踪了两年多,至亲的亲属,比如老父亲、姐妹们,都没有报案。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穿着便衣,以考察矿的名义到怀抱窝村,向村民们打听余新春的情况。
怀抱窝村是一个山村,有铁矿,村民们住得比较分散,从一家走到另一家,往往需要走几分钟。当村民们一听余新春的名字,就不停叹气,还直摇头:
哎,赌棍一个!20年前,妻子就因为他嗜赌如命,和他离婚了。
还有村民说: 这个余新春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从小娇生惯养的,80年代,他的父亲给他还了5000块钱的赌债。
要知道那个年代,5000块钱可不是小数目啊。
警方一打听,发现余新春因为嗜赌,还借了一些外债。那么,他会不会是为了躲债,跑到了外地呢?
警方找到了余新春的父亲,一个满脸皱纹、衣服上满是补丁的老人,警方询问他是否知道儿子去了哪里。余父对警方说:
前年年初,儿子跟着儿媳唐明秀到外地打工去了。
老人口中的儿媳唐明秀,其实是他的前儿媳,因为儿子与儿媳在20年前就离婚,当时小孙子才4岁。此后,孙子就由唐明秀独自抚养。
有村民说,不相信余新春会到外地打工,因为他之前从来没有离开过五峰县,从没到外地打工过,也没啥生存技能,都60岁了,在外面很难找到事做。
还有村民说:余新春和前妻唐明秀的关系很差,离婚都20年了,唐明秀心里对这个好赌的前夫颇有怨言,她一向躲着前夫,不可能带着余新春出去打工。
警方还了解到,2012年年初,唐明秀曽回过怀抱窝村的老宅子。
一个问题是:唐明秀不是离婚了吗? 她为何又回到了前夫的家呢?
原来,当初两人离婚时,协议这栋房子归唐明秀和儿子所有,离婚后,儿子由唐明秀独自负责抚养。
虽然已经离婚,但余新春这人除了好赌,还好吃懒做,整天想着不劳而获,他没饭吃了,就到老父亲那里蹭饭吃。还经常从前妻的房子里偷东西去卖,然后继续去赌。
最终,唐明秀忍无可忍,她独自到宜昌打工。警方了解到,唐明秀到宜昌打工有10年的时间了。
很快,警方就找到了唐明秀在宜昌的住址,唐明秀通过多年努力,在宜昌给儿子买了一套房子。当警方找到唐明秀时,她的儿子已经24岁了。
警方按响唐明秀家的门铃时,谎称是居委会的,唐明秀毫无防备地开了门。
当她看到几名警察站在她的面前,她极力掩饰自己不自然的表情,警方问她:你知道我们为了什么事找你吗?
唐明秀很平静的回答:我知道,你们是因为余新春的事情来找我的。唐明秀还说:
你们再也找不到他了。
唐明秀的主动交代,着实让警方吃了一惊。 之后,她供述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二、前妻交代作案细节
唐明秀说,自己与余新春结婚后不久,就发现了丈夫痴迷赌博,除了赌博,别的什么事他都不想。就连儿子出生的时候,余新春还在赌桌上。
两人为此吵过多次架。唐明秀也曾幻想丈夫能够改过自新,也给过丈夫多次机会。
有一次临近年关,余新春被赌债逼得没办法了,他央求妻子拿出钱来,还发誓:
我要是再赌,就把我的手给剁了。
唐明秀当时相信了他,把唯一的一头年猪卖了,替还赌债,这也是唐明秀给余新春最后一次机会。
但是,拿到钱的于新春,又上了赌桌。唐明秀绝望了,于是选择了离婚。
离婚时,两人协议,儿子归唐明秀抚养,两人结婚时的房子归唐明秀和儿子所有。唐明秀将余新春赶了出去。但是,没过几天,余新春又回来了。
余新春还经常趁着唐明秀睡着时,把唐明秀收的粮食,还有养的鸡偷去卖钱,然后继续去赌。
唐明秀也去报过警,但报警也没用,警方说这是家务事,自己协商解决。
为这个毫无担当的男人,唐明秀不知流过多少次泪。到了后来,已经是欲哭无泪了。
后来,唐明秀为了躲避余新春这个无赖,她独自到外地打工。
2012年1月3日,唐明秀为了补办养老保险的手续,从宜昌回到了怀抱窝村。
当她走进自己的家时,发现家里能卖的东西都被余新春卖光了,连家里的椅子都被他卖了。
余新春不仅将前妻房子的东西卖光了,还把老父亲的东西拿去卖。
父亲余满金阻止他拿东西去卖时,余新春就挥起拳头,将老父亲一拳打倒在地上。他还对父亲说:打死你,就没人阻止我卖东西了。
余满金当时对这个儿子算是伤透心了,气得在家里磨刀,说要杀了这个没良心的儿子。不过,在村民听来,觉得这只是是气头上的话,毕竟,余新春是老余家的独苗苗。
2012年1月3日晚上,唐明秀住在余家老宅子里。唐明秀当时睡在二楼一个房间里,为了防止余新春骚扰自己,睡觉前她将房门锁了。
第二天早上,唐明秀下楼洗漱、梳头,没想,余新春突然从后面掐住唐明秀的脖子,威胁唐明秀给他点钱。
唐明秀当时的位置,墙上正好挂着一把锤子,她顺势拿起锤子,朝余新春的脑袋锤去。
余新春很快倒下了,不久,唐明秀发现他已经没了呼吸!
余满金当时也醒来了,走到堂屋,唐明秀扑通一下给前公公跪下,说余新春这个无赖掐住自己脖子,她拿了个铁锤自卫,没想把余新春给锤死了。
唐明秀还哭着说:他一生没做过好事,我这算是除了祸害。
余满金知道自己的儿子是怎样的人,他将唐明秀扶起,说自己会为她保守这个秘密,说以后如果别人问起,就说儿子到外地打工去了。
当晚趁着夜色,两人在一个山坡挖了坑,将于新春的尸体埋在了那里。
之后,唐明秀办好养老保险的手续后,很快就回到了宜昌。
而余满金呢,在明知儿子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对别人说儿子到外地打工去了。
要把秘密一直藏在心底,其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对一个80多岁的老人。
余满金有一次将这个秘密告诉了来看望他的小女儿阿梅。
三、老父亲隐瞒案情,导致小女抑郁自杀
余满金除了余新春这个儿子,还有4个女儿,早年都已出嫁。小女儿阿梅就嫁给本村村民,所以她时常到老父亲家看望父亲。
有一次,阿梅问起哥哥的事,余满金按耐不住,说出了实话,还让小女儿阿梅要保守这个秘密。
阿梅回到夫家后,不敢向外人提及这件事,渐渐地她开始抑郁,有一天,她上吊自杀了。
阿梅临死前,也没和丈夫说起自己哥哥的事情。
有一次,余满金住的房子漏雨,他喊来阿梅的丈夫来帮忙修葺房屋。阿梅的丈夫上到二楼后,发现灶屋楼上摆着一排劈柴块,奇怪的是,在这堆柴上,有一床叠好的棉被,棉被有些发黄。
当时,阿梅的丈夫还觉得蹊跷,觉得棉被一般放在床上或者柜子里,怎么放在这里呢?
他就问老丈人棉被怎么会放在这里,老丈人回了句:
这是证据,我要留在这里。
阿梅的丈夫回到自个家后,越发觉得老丈人的话里有话。他想起妻子有一次去了老父亲家看望老父亲后,回来后就开始郁郁寡欢。当时他问妻子怎么了,妻子就是不说话。
他推测妻子可能知道了哥哥余新春的事情,导致她后来患上了抑郁症。出于保护父亲的考虑,阿梅无法将这个事情说出去,也没法报案。
阿梅只能一个人默默对抗着内心的黑洞,承受着内心的痛苦,最终,她选择了上吊自尽。
阿梅的丈夫将余新春失踪前后的事情,在头脑里来来回回放了很多遍,他推测大舅哥绝不是到外地躲债或者打工这么简单。
如果是到外地躲债或打工,自己的妻子肯定不会为这事抑郁,老丈人也不会说那床棉被就是证据。
于是,阿梅的丈夫决定报案。这才揭开了余新春两年多突然人间蒸发的秘密。
当警方带着唐明秀到犯罪现场指认时,在堂屋,唐明秀突然跪下,为自己的行为忏悔。她还带着警方在一个山坡挖出了余新春的尸体。
至此,一切都真相大白。
在接受审判时,唐明秀讲述了结婚后余新春的种种行径,嗜赌如命,毫无责任感,没有承担过抚养儿子的责任不说,还经常把妻子的劳动果实拿去变卖。
余满金对警方这样评价自己的独生子:
他既没养过小(指儿子),也没养过老(指赡养老父亲),
他没做过有用的事情。
最终,唐明秀被判了4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而死者的父亲余满金,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
唐明秀因为在监狱里表现良好,她后来获得减刑6个月,在2018年5月13日刑满释放。
【深度分析】
古话说:男怕入错行,女的嫁错郎。老祖宗的话的确不假。
儿子4岁的时候,唐明秀与嗜赌如命的丈夫离婚了。即便离婚了,她也无法完全摆脱这个男人。家里值钱的东西经常被前夫拿去变卖。
唐明秀是个善良勤劳、很有家庭责任感的女人,不仅靠着一己之力抚养大儿子,还帮儿子在城里买了房子。
她没想到离婚20年后,依然没能摆脱前夫这个噩梦,前夫不仅变卖了她老家房子的东西,还趁她回老家时威胁索要钱财。
本来到了花甲之年,在城里买了房,儿子已长大成人,唐明秀本以为可以过上几年好日子,没想到前夫继续纠缠她,她也惹上了命案。
所幸,法官判刑还是非常人性化,服刑4年后,唐明秀就出狱了。
而余新春的妹妹,从老父亲口中得知哥哥的事情后,得了抑郁症上吊自杀,她的丈夫和孩子,内心想必也是充满了深深的痛苦。
农村不少家庭,对家里唯一的男孩都异常宠爱,不仅父母宠着儿子,家里其他的姐妹也都让着家里唯一的男丁,在这种氛围下,备受宠爱的男孩,很难培养起家庭责任感,觉得其他人围着自己转是天经地义的。
这个案子中的余新春,就是很好的例子。
他结婚前没有想着好好学门手艺,以便安身立命,而是染上了赌博的恶习,结婚后,即使儿子出生,也没能唤起他内心的家庭责任感。
离婚后,他蹭吃老父亲的饭,还偷前妻的东西变卖,浑浑噩噩地过到了将近60岁。
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悲哀,他的一生,没能为家庭做任何有益的事情,就连亲儿子也不抚养,反而给至亲的人带去了无尽的痛苦。
你们对这这案子怎么判的,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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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信源:央视法制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