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收入7312.85万元,浩丰科技年内又因财务问题遭监管

金色矩阵 2024-10-30 04:06:10

近日,浩丰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因公司2020年度虚增营收7312.85万元,导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年初至今,公司因年度业绩预告与年报披露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以及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年审意见,屡遭监管层采取监管措施及问询。

来源:摄图网

虚增2020年11.43%收入遭处罚

2024年10月25日,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浩丰科技;证券代码:300419.SZ)公告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3号)。

该告知书显示,2020年度,浩丰科技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航空管系统装备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述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浩丰科技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

但是,浩丰科技并未正确核算上述资金融通业务,涉嫌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公司当期营收之比为11.43%,导致公司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李继宏,将涉案资金融通业务引入浩丰科技,并负责具体实施,故意隐瞒业务实质。高慷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申畅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都未充分关注涉案资金融通业务的商业实质。三人均未勤勉尽责,是应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北京证监局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浩丰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0万元;对李继宏、高慷和申畅,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150万元和80万元罚款。

业绩预告与年报披露净利润金额相差近1.7亿元

此前,浩丰科技曾因《2023年度业绩预告》与《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净利润金额及盈亏性质存在重大差异,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024年7月,浩丰科技公告称,公司于1月30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上一年度公司归属净利润为盈利800万元至1200万元,扣非归属净利润为盈利500万元至900万元。

4月30日,浩丰科技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归属净利润亏损1.62亿元,扣非归属净利润亏损1.65亿元。公司预告的2023年业绩与实际经营业绩差异高达近1.70亿元,并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涉嫌信息披露不准确。

浩丰科技董事长王剑、总经理陈斌、财务总监张利萍因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由此,北京证监局下发《关于对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剑、陈斌和张利萍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90号】。

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北京证监局对浩丰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之外,因上述业绩预告与年报披露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事项,9月27日,深交所还对公司、王剑、陈斌和张利萍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上亿元其他应收款引发年审保留意见,遭交易所问询

2024年5月7日,深交所对浩丰科技出具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67号)。

该年报问询函显示,浩丰科技2023年年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涉及两大事项,其一为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准确性存疑;其二为资金往来的商业合理性。

具体来看,截至2023年末,浩丰科技其他应收款余额中的1.64亿元为贸易业务中垫付给成都航天科工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航天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中电车联信安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烽火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力源电子有限公司五家公司的资金形成的债权,公司对该笔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年审机构通过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就上述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此外,2023年度,浩丰科技与北京恒远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航商贸)等六家公司多次签订货物采购合同并支付货款后,又取消合同并收回退款。浩丰科技向六家公司累计支付货款共计3.46亿元,累计收回退款共3.45亿元,截至2024年3月末,全部预付款项已经收回。对于上述资金往来,审计机构也未能获得充分、适当证据,支持其商业合理性即财务报表准确性,无法确定其是否存在资金占用。

交易所要求浩丰科技详细说明5家公司的情况,以及是否与公司、实控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存在关联关系,并详细说明将1.64亿元垫付给这5家公司的交易背景,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结合信用政策,应收账款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等情况,详细说明公司将上述1.64亿元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说明公司从事贸易业务近三年的财务数据,说明该业务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及是否与公司、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恒远航商贸等六家公司签订合同后,又取消合同并退款的具体情况,并说明六家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2024年5月21日,浩丰科技披露年报问询函回复,对上述问题一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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