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王柏祥9年前买了村里一个村民100平的房子,全家就都搬到这个村里。
最近听说自己的房子要拆迁了,初步估算拆迁款350万,这可把王柏祥全家高兴坏了。
王柏祥也打算拿着这笔钱,和老伴正式退休了。
就当王柏祥在家坐等拆迁的时候,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竟找了过来。
工作人员:“你这房子盖的时候有手续么?”
王柏祥当然不清楚,因为当时这房子他也是从村里的人买过来的,具体有没有手续自己不清楚。
工作人员:“限你7天之内带相关手续来证明你这房子的合法手续,否则就视为违建”
这可把王柏祥为难坏了,这房子他买的时候就没有房产证,他去村里让村里给开证明,村里也不配合。
王柏祥找了很多部门都没有得到解决,而7天的时间已经到了。
王柏祥的家,最终被有关部门强制拆除了。
王柏祥不服,心里特别憋气,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那法院会如何判决呢!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法院认为,有关部门在将王柏祥的房子强制拆除前,并未告知王柏祥相关情况,也没有给王柏祥合理的搬离时间,造成了王柏祥的损失。
最后,法院确认有关部门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
判后,王柏祥就向有关部门申请了赔偿,要求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就按房屋征收标准给付其赔偿款350万,赔偿其屋内物品损失。
但有关部门竟然做出可不予赔偿的决定。
王柏祥很生气再次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有关部门承担赔偿责任。那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王柏祥认为,既然法院已经确认了有关部门的强拆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那就应当对其进行赔偿。
有关部门认为,之所以强拆是因为王柏祥的房子属于违建房子,已经让王柏祥提交相应的手续证明房子的合法性,但王柏祥提交不了,而且王柏祥不属于本村居民,不应当享有合法居住权。
为了查清王柏祥的房子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法院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有关部门曾让王柏祥提供房屋建造的合法审批手续,如果提供不了,让王柏祥提供一些资料配合调查,但王柏祥经多次催促,拒不配合。
因为房屋建设时间年代久远,涉及多方利益,且由于王柏祥不配合有关部门,才导致无法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定。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有关部门的行为违法,王柏祥有权获得赔偿。
但是王柏祥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房子属于其合法财产,也无法证明其建房子时取得了相应的审批手续,
而且王柏祥并不属于本村村民,不享有安置补偿的资格。
所以王柏祥不能取得有关部门关于房子的赔偿。
但是有关部门在拆除违法建筑时,应当将屋内物品进行清点,并记录在册,但有关部门无法提供相应记录。
法院根据本地生活水平,结合王柏祥主张的生活物品的价值,酌情认定,王柏祥屋内物品价值及建筑材料共计2.3万元。
所以最后法院判决,有关部门赔偿王柏祥2.3万元损失。
判后,王柏祥不服提起了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个人观点
这王柏祥太惨了,好好的房子就因为违建被拆了。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