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形成乡村发展新优势。要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到“四个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要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把粮食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8亿亩以上。落实好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发展设施农业,大力培育绿色有机农产品,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要稳住农民增收势头,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要坚持把“扩中”“提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实施好促进农民增收“二十条”举措,加快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使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加大农村就业创业支持,推进农民就业“四图”工程,深化农业全产业链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使用权依法依规流转等新机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健全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探索农村要素价值实现机制,激活农村内生动力。
三要稳住农业增效水平,深化农业科技创新
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深入实施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引导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深化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打造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和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农业科技,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四要稳住农村改革方向,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要以改革赋能乡村振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乡村振兴制度保障,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实施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和流转。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深化农村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涉农执法监管体系。深化农业保险改革,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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