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看守所内的李佩霞告诉家属委托的两位律师:“调查组说我涉案金额不高”。
再结合她的双开通报中,并未提及受贿“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等数量表述,这或许说明李佩霞的受贿数额确实不高。
而且,现在万年监委已对她的全部犯罪事实认定清楚,证据也已全部固定扎实,并已移送给检察机关。
既然如此,按照常理来说,上饶方面实在是没有必要如此极力排斥外地律师介入此案了,相反,它们应当真诚的欢迎外地律师、家属聘请的律师介入此案才对。
因为越是高透明度的案件,越是有外部力量介入案件,往往就越能消除公众对案件质疑的空间,越能铲除谣言滋生的土壤。
对此,上饶方面,我想它是不会不懂这个肤浅道理的。
但现实中的上饶呢,与上述却恰恰相反。
它们想方设法的阻挠律师介入李佩霞案,先是监听、干挠律师会见李佩霞,后是强行插入“官派律师”,最后干脆对李送妹、陈睿两位律师来个釜底抽薪,令看守所内的李佩霞写了一纸“用‘官派律师’,拒用外地律师”的情况说明,直接解雇了两位外地律师。
但两位律师担心李佩霞是在遭受胁迫、哄骗的情况下写的这纸“情况说明”,于是她们根据最高法、最高检等部委作出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要求会见当事人李佩霞,当面向其确认解除委托关系,但却遭到上饶看守所无理拒绝。
不仅如此,就连律师们要求拍照、复印这纸“情况说明”的请求,也被上饶看守所拒绝了。
就上饶看守所严重侵犯律师、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李送妹、郭睿两位律师已向上饶纪委监委、上饶检察院等多个部门进行了投诉、控告,但后者对此事却一反常态,对控告者不进行任何回复,并集体失声了。
尤其令人不解的是,检察机关可是我们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啊,上饶看守所执法犯法,而且还如此明目张胆,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上饶检察院,对此竟不闻不问。
9月2日,李送妹、郭睿两位律师前往横峰县检察院要求绑定李佩霞案并要求阅卷,但遭到横峰检察院拒绝。
上饶这些部门的一系列反常举动,或已充分表明,它们为了封索李佩霞的消息、对抗外地律师的介入,现在它们早已暗中联合了起来。
让我困惑的是,上饶对律师的这些所作所为,这可是在赤裸裸的违法啊,在法治社会里这么明目张胆的违法,难道就不怕被法律追究责任吗?
毕竟,发生在河北沧州黄骅看守所的那起监听律师会见的案件,它的相关责任人已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让我始终想不通的是,上饶方面为了一个涉案金额仅几十万元的小案件,不惜冒着丢官去职,甚至锒铛入狱的风险,用违法乱纪的方式,去对抗外地律师的介入。
对此,我想问的是,这样做它们图得是啥?值得吗?
上饶方面惧怕的恐不是案件本身,而是外地律师单独接触李佩霞并知道李佩霞所掌握的某些领导的秘密后,为了给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权益,律师们然后再把这些秘密同李佩霞所犯罪行关联起来,并为了向当地司法机关施压,最后把李佩霞案件细节及领导们的秘密一同发布到互联网上。
能让上饶市委联合调查组、上饶市纪委监委、上饶市检察院、上饶市看守所、横峰检察院等等单位像铁板一块似的联合起来的背后力量却实不容小觑啊!
同时,也说明了李佩霞案,确实触及到了他们的命门,让他们寢食难安。
但不管怎么说,在法治社会里,国家机关绝不应出现如此抱团违法行为,而违法者更不应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先撤职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