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安徽合肥。
在某居民小区内,陶女士正在做一幢楼的外墙防水,位置在十二层以上。
陶女士身上系着安全绳,整个悬在外空,做外墙防水,天下都是这个姿势。
一切顺当的时候,陶女士突然感觉到绳子在异常的晃动,她往下一看,顿时魂飞魄散,底下九楼窗户的位置,凭空伸出来两只手。
一只手拽绳,一只手执着镰刀,正在用力的割呀割呀。
“不要割,绳上有人!”陶女士急的大喊起来,同时赶紧向上爬,短时间内必须要脱离这种险境。
九楼伸出的狠毒之手根本不听陶女士的,继续着自己的割呀割。
还好,陶女士脚踩到了地面,心里这才踏实,拿出手机,赶紧报警,九楼那双手是要人命啊!
警察来了,和陶女士一起来到九楼那户家里,直到此时,那双手才停止了割绳的动作,却是一位老太太。
在询问的时候,老太太比陶女士还要生气,是她要害人,她却比被害的人还要生气,真是咄咄怪事。
面对警察的质问,老太太理直气壮的回答:外面的墙是她家的,绳子从她家外墙经过,她就有权利割断。
这个回答当时把警察和陶女士都整得不知怎么说了。
后来,这位老太太的老伴回来了,经过一番询问,这才明白,老太太为什么要割绳子,她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样想的。
老太太是王,说是在以前,还是外墙在维护的时候,把她家的不锈钢窗户给弄脏了,她非常生气,当时也没有人为此事负责。所以她才心存不满,将一腔的怒火发泄到了今天这根绳上。
这理由很离谱,但王老太就是这么想的,她似乎忘记了,绳子的那头系着一个人呢。她也是用的镰刀不够锋利,使尽力气,割了好久,只割断了绳子的三分之一。若她手持利刃,那个安全绳还能挺那么长时间吗?
现在,警方对此事已经立案,正在办理中。
有网友称,王老太此举是故意伤害吧,或者严重一点是杀人未遂吧,所以要么判刑,要么就狠狠的罚款,让她长长记性,也给其他人一个大大的警告。
但是,处罚会这样严重么?从以往的案例来看,很难很难。
前不久,在重庆也发生过同样的一件事,工人在墙外维修时,一位男性业主跑到顶楼,用铁锹砍了几条安全绳索,严重的是把其中一条还砍成三截。
万幸的是,并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但是这个行为是极具危险性的。
这个事情是如何处理的呢?
追究刑事责任,没有!
追究治安行政责任,也没有!
结果是,在民警的协调之下,业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道歉,然后赔偿和解了。
对,在警方的协调下,和解了!
怎么样,和今天发生的这件事简直一模一样,还能要求更多吗?
再举一个例子,2017年,河南郑州某小区,有位业主老头对施工过程不满,影响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于是他砍断了安全绳,造成一名工人受伤严重。注意,这起事件当中造成了人员受伤,所以这位业主受到的处罚是,有期徒刑九个月,但是缓刑一年。
两厢对比之下,在今天这起割安全绳案例当中,王老太实施割绳行动,却未割断,更未造成任何严重后果,充其量是把陶女士吓了一大跳。
所以,警方立案之后,会如何处罚王老太,其结果几乎呼之欲出,希望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