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03-16,珠海大横琴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1.22亿元竞得珠横国土储2018-04,以0.11亿元竞得珠横国土储2018-05,两大地块均以底价成交。(1)宗地编号为珠横国土储2018-04,该地块位于横琴新区开新三道东侧、天沐河南侧、中心大道西侧、香江路北侧,宗地面积为29141.9㎡,土地用途为文化创意产业及商业配套用地,地块楼面地价4190元/㎡。该地块出让年限为文化设施用地5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计容积率宗建筑面积≤2914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2)宗地编号为珠横国土储2018-05,该地块位于环岛西路东侧、环岛北路南侧、小横琴山北侧,宗地面积为25129.94㎡,土地用途为旅游用地,地块起始价为438元/㎡。该地块出让年限为20年,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5129.9㎡,建筑密度≤45%,绿地率≥35%。
一、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293750.00万元,一次性支付,保证金14687.50万元。
二、公司简介
标的企业名称: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国际科技创新中心1号楼兴科二巷72号501
所在地区:广东省 - 珠海市
法定代表人:王盛宝
成立时间:2016-01-08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40400MA4ULB8X7G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洗浴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打字复印;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家政服务;棋牌室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商务秘书服务;办公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
2018-03-16,珠海大横琴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1.22亿元竞得珠横国土储2018-04,以0.11亿元竞得珠横国土储2018-05,两大地块均以底价成交。
1、地块一:珠横国土储2018-04
地块信息:宗地编号为珠横国土储2018-04,该地块位于横琴新区开新三道东侧、天沐河南侧、中心大道西侧、香江路北侧,宗地面积为29141.9㎡,土地用途为文化创意产业及商业配套用地,地块楼面地价4190元/㎡,增价幅度为50元/㎡/次。
该地块出让年限为文化设施用地5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计容积率宗建筑面积≤2914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
地块规定:
(1)上述地块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9142.00平方米(其中文化创意产业比例≥85%、商业配套比例≤15%);
(2)上述地块建筑限高:≤24米;
(3)竞得人在竞得地块后1个月内(港澳企业6个月内)须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拥有一家持有100%股权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
(4)上述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限制销售比例为100%,项目竣工验收后满二十年、满足《监管协议》第二条和第十条约定并经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申请核准销售,且具体受让对象需经横琴新区管委会进行核准。其中文化创意功能部分计容总建筑面积的物业可申请按栋、层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分割销售和转让,销售和转让物业的受让对象须为已入住本项目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5)上述地块开、竣工时间:用地在土地交付之日起4个月内,取得横琴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文件,且建设开工;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4个月内完成基础设施达到建设标高±0.00;在土地交付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全部单体封顶;在土地交付之日起30个月内竣工。
2、地块二:珠横国土储2018-05
地块信息:宗地编号为珠横国土储2018-05,该地块位于环岛西路东侧、环岛北路南侧、小横琴山北侧,宗地面积为25129.94㎡,土地用途为旅游用地,地块起始价为438元/㎡,增价幅度为5元/㎡/次。
该地块出让年限为20年,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5129.9㎡,建筑密度≤45%,绿地率≥35%。
地块规定:
(1)上述地块建筑限高:≤30米;
(2)竞得人在竞得地块后1个月内(港澳企业6个月内)须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拥有一家持有100%股权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
(3)上述地块建成物业限制销售比例为100%,由竞得人自持,且竞得人不可申请核准将该项目物业进行销售和转让;
(4)上述地块开、竣工时间:用地在土地交付之日起4个月内,取得横琴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文件,且建设开工;在土地交付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基础设施达到建设标高±0.00;在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全部单体封顶;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
四、财务状况
五、股权结构
六、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特别事项详见年度审计报告【粤立信审字(2023)2030号】、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粤立信审字(2023)2120号】、《珠海大横琴置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其持有的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世联资产评报字 SZ0GQZH[2024]0025ZJGC号)、法律意见书、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