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说:谢谢你,我的安全我做主,不需要你为我着想!

北溟鹿鸣 2024-10-23 15:59:13

两个故事,非常耐人寻味。一个村干部找到一位村民说,请交今年的医疗保险,总共是410元,除此之外,政府还会给你补贴820元,你看看,这是多好的事啊!但是这位村民说,算了,我非常感谢国家的关心,但是我不需要,这补贴的820元我也不需要,请国家收回吧,就算我为国家省了一笔钱。尽管如此,那个村干部还是不依不饶,在多次劝解无果的情况之下,这位村干部恨恨的说:既然你不支持我的工作,那也行,今后你也别想让村里给你办事!这个村民非常纳闷,我都给国家省钱了,不给政府添麻烦,怎么反倒成我的问题了,这个保险不是自愿的么?再者说,我的安全我自己做主,不需要你为我着想。

        

第二个故事是最近发生在湖南浏阳的一个事件,一个村民因为没有骑电动车没有佩戴头盔,远远看见执法人员心中害怕,于是就调回头把电动车骑回家中。没想到这些所谓的执法人员居然追上门来,从这位老百姓的家中把电动车推出来没收了。事发之后,据当地反馈的信息称:城管队员和派出所进行联合执法,此人骑电动车出门,因没有佩戴头盔,见到执法人员就跑,所以执法人员才上门没收电动车。我也非常纳闷,我想不通这些执法人员的目的是什么,从大的方面来讲,这些执法人员是为了当事人的安全着想。但是我从始至终没有看到他们的行动中有这个意思,再者说即便别人没有佩戴头盔,按照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也就是罚款5元以上,50元以下,你推走别人的电动车是什么个意思呢?这真的是执法为民么?我看未必吧。

        

当然,以上两个案例从本质上来讲,我们都不能责怪当事人,不能怪村干部或者是城管和派出所执法人员。因为他们只是按照上级的要求,来执行上级的命令而已,如果一旦这些工作处理不好,他们就有可能会受到上级的批评,更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所以说,从这个逻辑来看,问题的根子出在一些政策和制度上,出在政府的一些部门上面。说得难听一点,其实就是这些部门毫无法治观念,也根本不讲什么依法行政和文明行政,而这种思维和行为,其实本身与我国依法治国理念是相背离的。更让人觉得不理解的是,很多人老是张口闭口依法治国,但是这个法对不对,有没有问题,是不是符合中国的国情,能不能被中国的老百姓接受,他们并不考虑。

        

我记得有一句话叫做:良法善治,恶法非法。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是好的,那么将会对治理这个国家非常有利,不仅能够维护积极健康和谐的社会秩序,老百姓也能够幸福安康。与此相反的是,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本身出了问题,其实这样的法律本身就不符合法治的初衷,本身就是非法的,因为他的内容已经背离了根本大法的要求,变成了一种恶法,不但不会被群众所接受,还会制造大量的社会矛盾。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很显然我们的法律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是不能够算做一部良法的。因为有些规定虽然说符合国家发展的大方向,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确实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类似于这样的“恶法”往往都是打着“为老百姓好”、“为老百姓安全着想”的旗号进行的。

        

从农村的医疗保险来说,其实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商业行为,是一种自愿的商业行为,并不能强制群众接受。但是从现实生活中,虽然很多地方不讲强制,口头上都是自愿,但是你能够自愿得了么?如果你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就是不愿意买这个保险,那对不起,今后你的生活很多方面说不定都会受到极大的影响。而这就是典型的违法行政的表现,也是肆意侵害老百姓利益的真实体现。我一直在想,年年都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时时都要求老百姓要学法、知法、懂法。但是为什么我们很多老百姓做到了,但是一些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和执法单位却反过来成为违法的主体呢?我们说如果政府本身都不守法,执法部门带头违反法律规定,这样的法律还有何尊严可谈?这样的普法意义何在呢?

        

对于第二个执法人员上门没收电动车的做法,如果我说这是入室盗窃,或者说是入室抢劫,估计在法律上是有可能成立的。毕竟这部电动车是老百姓的财产,在没有得到老百姓允许,甚至受到强烈反抗的情况之下,一群人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冲进老百姓的房子,夺走老百姓的财产,这难道不是入室抢劫么?如果说这样的行为都不算入室盗窃或者入室抢劫,是不是我们的执法人员可以到老百姓家中,以执法为名,任意拿走老百姓的财产?而且这件事从头至尾,没有哪一个执法人员出具相应的执法证件,更没有出具相应的查扣手续,就这样公然冲入老百姓的家中,确实既不合理,又不合法。在受到网友的质疑之后,当事又改口称这是一个误会,城管最终没有扣押当事人的电动车,只是对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

        

即便是出现了这样的现象,网上的网友观点也各不相同,有的居然认为这是正常的,即便是城管入户扣车,一些人仍然对城管的扣押行为表示支持,认为这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而更多的人则是认为城管执法人员没有管理车辆的执法权,更不应该在没有合法手续与合法程序的前提下,非法进入居民家中进行执法行动。对于第一种网友的观点,我其实想反问他们一下,没有佩戴头盔就是危害了公共安全?他危害了什么公共安全?如果说没有佩戴头盔会给他自己本人安全带来一定的危害,这我是认可的。所以说,这件事本质上,其实就是为了保障老百姓的个人安全。既然别人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安全,你操的哪门子心呢?

        

因而对于这样的事情,我总觉得哪里怪怪的,我总感觉现在很多规定似乎已经超出了权限范围。因此有很多人开玩笑说:现代法律,法力无边!吃喝拉撒睡,没有一个他管不着的。就像很多人看到别人不洗手吃水果一样,说这是不卫生的,不健康的,容易致病。按照这样的法治思维发展下去,我估计在未来的某一天,甚至会出台这样的法律:不洗手就吃水果或者吃饭违法;上完厕所不洗手危害公共安全,违法!如果真是这样,那这样的法律确实已经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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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溟鹿鸣

简介:社会评论者! 艺术行路人! 爱国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