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出轨离婚,净身出户且每年赔偿前妻1万元,直至前妻70岁!

小仲子以案说事 2024-05-19 11:51:54

近日宿迁法院审理了一件典型的因出轨导致离婚的案件。男方婚内出轨并生下一子,遂与妻子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内所有财产归前妻所有,所有债务归男方所有。除此之外,协议同时约定,自离婚后男方每年向女方支付10000元赔偿金。

两人顺利离婚后,然而第一年男方确实支付了10000元给前妻,但后面男方后悔了,也不愿意支付了。女方因男方不支付赔偿金,年年到法院起诉,转眼已经2024年了,女方又到法院起诉。

法院在接到女方的诉求后,也组织了调解,虽然离婚协议上并未约定赔偿的年限,但考虑到男方是过错方,因照顾女方的原则。

法院调解:男方赔偿年限到女方70岁为止,如果过程中男女双方中任一方死亡,则赔偿协议自动失效,到女方70岁时,女方放弃继承索赔的请求。

此案到此也算是完美结束了,但却引起了网友们的讨论。有人认为,虽然离婚协议上有男女双方的签字,但此协议明显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是男方真实意愿的表达,男方之所以会签这份离婚协议,无非就是想早一点结束这段婚姻。

还有人认为,男方婚内出轨生子,明显违背了夫妻之间忠诚的义务,也违背了公序良俗,要求男方赔偿合情合理合法。

男方也必须对女方进行赔偿。

小编的观点也是支持离婚时,男方少分或不分财产,这和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不谋而合。

但是,小编认为,少分或不分财产已经是对无过错方进行了赔偿,再约定离婚后每年支付赔偿金,是否有处罚太重的嫌疑?

小编认为,此案还有需要讨论的地方,而且这赔偿金要支付到女方70岁,换言之,是给女方在养老。

关于赔偿金,小编更倾向于离婚时在能力范围之内一次性赔偿,分期付款有失公允。

对此,各位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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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仲子以案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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