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香港金管局宣布已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完成对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香港)的调查及纪律处分程序。金融管理专员对星展香港违反《打击洗钱条例》处以1000万港元罚款。
调查发现,星展香港于2012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间的不同时期,就进行持续监控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及在高风险情况下进行严格客户尽职审查方面的管控存有缺失,亦未能保存某些客户的有关纪录。在该期间星展香港亦没有维持有效程序以履行《打击洗钱条例》下与上述管控缺失有关的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星展银行成立于1968年,原名新加坡发展银行,是新加坡政府成立的一家发展融资机构。
其在20世纪90年代末加速海外扩张,先后收购了泰国、菲律宾、印尼、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商业银行,并在2003年更名为星展银行。
星展银行于1993年进入中国,在北京设立驻华办事处。并于2007年5月成为在中国本土注册外资法人银行,是新加坡银行中的第一家,也是外资银行中首批之一。
中国2023年年度报告,该行营业收入为30.6亿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净利润为5.6亿元,较上年度有所下降。2023年末,该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8%,拨备覆盖率为21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1%。
去年6月,新加坡金管局对星展银行罚款260万新元。新加坡金管局发现的违规行为涉及到11个公司账号,星展银行没有及时更新客户风险评级,没有了解一些高风险客户的资金或财富来源。金融管理局表示,对于出现的不寻常大资金活动,星展银行没有认真了解这些活动的背景和目的。
星展银行(中国)方面,去年8月,因涉及未尽职审核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未尽职审核办理个人项下外汇收支、未尽职审核办理见证开户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业务等问题,其被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合计罚没569.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