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和股东融券卖出!还差什么?

富仔视角 2024-03-16 14:46:40

利好消息来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3月15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等解读强监管防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并答记者问。整理后,以下几点是股民们最为关心的问题:

1.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之前是违法的,应该追责!)

2.进一步明确大股东、董事、高管在离婚、解散分立、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等情形下的减持规则,防范利用“身份”绕道;全面防范各种违规减持情况,包括通过离婚、股票质押平仓等形式绕道减持的行为。

3.严格执行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规定。

4.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

5.对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粉饰包装等行为及时依法严肃追责。

6.从严处罚串通舞弊的中介机构。

7.上市委委员和审核注册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廉政纪律的,终身追究党纪政务责任。

8.除了行政处罚,还要用好综合惩戒机制,如刑事方面,联合公安、监察部门查处典型的恶性案件;民事方面,要让受到造假损失的投资者能够得到赔偿,大幅提高造假的违法成本。

觉得还应该:

1.对造假、粉饰包装上市,应该将所有的融资款退还给投资者(方法:可以按照持股半年以上的二级市场投资者,统计出总持股数,再按比例归还给每个投资者)。

2.转融券还存在问题,主要是三条:转融券业务不公平,只有少数投资者能享受。信息不公开,投资者无法获得应有的信息(应该将申请人、出借人、数量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转融券增加了股票的流动数量,不利于中小投资者靠股市上涨来赚钱,也不利于股市的长期向上。因此,禁止一切转融券业务才是正道。如果融券是为了抑制市场狂热,那就多发几只新股来平衡不是更好吗?

3.现金分红除权不合理:现金分红不能除权!这是国外证券市场的通行做法。如果分红不除权,保持原有的股价,分红越多股市才会涨得越好!分红除权后,股价折价,对原股东来说等于没有变化,从财务角度上讲就是左手换右手的事。我们坚持认为:这种分红除权的规则,分红越多股价会跌得越多,从而导致指数难以向上。分红后不除权,其股价要不要折价应该交给市场去判断。另外,过度现金分红,大量分红将减少净资产,对企业发展来说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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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3-16 21:15

    只是限售股转融通禁止而已!持有百分之五以上大股东转融通未禁止,基金买入的股票还是可以转融通砸自己的盘,这叫利好![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富仔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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