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娃上课,一女子借机“寻欢”被丈夫抓住后。丈夫竟然被判六个月

会军说教育 2023-04-06 11:33:50

5岁大的女儿被女子送去上课,女子却跑出偷偷跑去酒店“寻欢”,最终被丈夫逮住,可就当“隔壁老王”赔偿后,丈夫却被判六个月。

不久前

一位山东30岁的男子(路某)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她和妻子张某孕育了一个五岁大的女儿。

也就是在30岁的这一年里,他的人生遭到了巨大的变故。

妻子出轨导致家庭破裂,还因为“敲诈”被判六个月。

那天是星期天,夫妻两人都在家休息,刚好这几天女儿报的书法培训班要上课。

妻子张某便主张由自己送女儿去上课。

在出门前,妻子打扮的花枝绿叶,穿的非常性感,也正因为这个动作引起了丈夫(路某)的注意。

“送女儿上课,打扮这么漂亮干嘛?”

后来妻子带着女儿,走出了家门,上了车。

丈夫路某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便出了门骑上电瓶车偷偷跟在她们身后。

“偷偷的在后面观察着,妻子到底要干什么。”

果不其然

妻子在送女儿到了培训机构后,便出来走到酒店开了一个房间。

这时丈夫只是觉得妻子可能是累了,想开个房间休息休息,等着女儿放学再回家。

可是不知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他傻眼了。

妻子(张某)刚到酒店的某房间号时,房门口竟然站着一个男的就两个相拥进了房间。

没过一会儿,里面就传出了妻子和“陌生男子”的嬉笑声。

这时把丈夫急的不行,丈夫在房门上听了半天。想着敲门的话又怕把她们吓跑。

这时丈夫(路某)看着电梯旁边有一个保洁阿姨。

他就走过去说,表示自己的房卡掉进房间了,能不能给他开开门?

这时保洁阿姨笑了笑,就用酒店的万能房卡,给他开了门。

路某立刻冲了进去,眼前的一幕即使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还是让他难以相信。

只见妻子和“陌生男子”衣衫不整的躺在床上,并且被子把两人盖住。

这时回过神来的丈夫(路某)一拳打在了“陌生男子”的身上。

之后妻子便拦在了两人的中间。

不让路某动手。

“陌生男子”深吸了一口气说:

“事情既然发生了”

“你也别为难你妻子(张某)了”

“我补偿你”

路某想了想回答道:

“你破坏了我的家庭”

“我的孩子马上也要变成单亲了”

“我给你说个数”

“六万”

“回去我立马给她离婚,我也不为难她”

可能是因为路某太受打击,所以也不想要张某了

直接开口六万“也祝我们好聚好散”

可是“陌生男子”表示自己现在没有那么多的钱。

七拼八凑的从多个app里面转给了路某一共2.5万元。

可是就是这样一份主动赔偿2.5万元,让路某接下来倒了大霉。

在事情过来两个月后,路某意识到自己不该收钱,主动的到派出所说明情况。

并且将拿到的2.5万元赔偿原路退还给了“陌生男子”。

可是在法律上他已经构成了

“涉嫌敲诈” “殴打他人”

一番操作下来后

路某被判了六个月。

到现在,路某某已经恢复到了自由人的身份所以他才向媒体说了自己的经历

在他看来,自己并没有敲诈的意思,是对方主动提出的赔偿,并且自己还把钱退了。

所以他想把罪名去掉。在六个月后,经过媒体报道,这件事情饱受争议。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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