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大的女儿被女子送去上课,女子却跑出偷偷跑去酒店“寻欢”,最终被丈夫逮住,可就当“隔壁老王”赔偿后,丈夫却被判六个月。
不久前一位山东30岁的男子(路某)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她和妻子张某孕育了一个五岁大的女儿。
也就是在30岁的这一年里,他的人生遭到了巨大的变故。
妻子出轨导致家庭破裂,还因为“敲诈”被判六个月。
那天是星期天,夫妻两人都在家休息,刚好这几天女儿报的书法培训班要上课。
妻子张某便主张由自己送女儿去上课。
在出门前,妻子打扮的花枝绿叶,穿的非常性感,也正因为这个动作引起了丈夫(路某)的注意。
“送女儿上课,打扮这么漂亮干嘛?”
后来妻子带着女儿,走出了家门,上了车。
丈夫路某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便出了门骑上电瓶车偷偷跟在她们身后。
“偷偷的在后面观察着,妻子到底要干什么。”
果不其然
妻子在送女儿到了培训机构后,便出来走到酒店开了一个房间。
这时丈夫只是觉得妻子可能是累了,想开个房间休息休息,等着女儿放学再回家。
可是不知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他傻眼了。妻子(张某)刚到酒店的某房间号时,房门口竟然站着一个男的就两个相拥进了房间。
没过一会儿,里面就传出了妻子和“陌生男子”的嬉笑声。
这时把丈夫急的不行,丈夫在房门上听了半天。想着敲门的话又怕把她们吓跑。
这时丈夫(路某)看着电梯旁边有一个保洁阿姨。
他就走过去说,表示自己的房卡掉进房间了,能不能给他开开门?
这时保洁阿姨笑了笑,就用酒店的万能房卡,给他开了门。
路某立刻冲了进去,眼前的一幕即使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还是让他难以相信。
只见妻子和“陌生男子”衣衫不整的躺在床上,并且被子把两人盖住。
这时回过神来的丈夫(路某)一拳打在了“陌生男子”的身上。
之后妻子便拦在了两人的中间。
不让路某动手。
“陌生男子”深吸了一口气说:
“事情既然发生了”
“你也别为难你妻子(张某)了”
“我补偿你”
路某想了想回答道:
“你破坏了我的家庭”
“我的孩子马上也要变成单亲了”
“我给你说个数”
“六万”
“回去我立马给她离婚,我也不为难她”
可能是因为路某太受打击,所以也不想要张某了
直接开口六万“也祝我们好聚好散”可是“陌生男子”表示自己现在没有那么多的钱。
七拼八凑的从多个app里面转给了路某一共2.5万元。
可是就是这样一份主动赔偿2.5万元,让路某接下来倒了大霉。在事情过来两个月后,路某意识到自己不该收钱,主动的到派出所说明情况。
并且将拿到的2.5万元赔偿原路退还给了“陌生男子”。
可是在法律上他已经构成了
“涉嫌敲诈” “殴打他人”
一番操作下来后
路某被判了六个月。
到现在,路某某已经恢复到了自由人的身份所以他才向媒体说了自己的经历在他看来,自己并没有敲诈的意思,是对方主动提出的赔偿,并且自己还把钱退了。
所以他想把罪名去掉。在六个月后,经过媒体报道,这件事情饱受争议。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