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丢失发票时,财务究竟该怎么做?

源沅财税 2020-06-05 10:29:48

当企业丢失发票时,身为会计的你,是否要开具“已报税证明单”还是登报声明遗失?

今天,我来告诉你,企业丢失发票,该怎么做!

(1)无需开“已报销证明单”

由于目前税务已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信息和共享共用。因此,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后,无需到税务局申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以凭相应发票的其他基本联次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2)无需“登报声明遗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规定: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不用再提交,取消了登报声明。

(3)那么,发票丢失,该如何操作?

1、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

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2、仅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

丢失“发票联”,纳税人可凭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丢失“抵扣联”,纳税人可用发票联复印件作为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3、丢失增值税专票“记账联”

一般情况下用发票联或抵扣联等其他联次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注意,丢失记账联一方保存好提供发票复印件一方相关证明。

4、丢失普通发票“记账联”

先要取得发票联复印件,由提供发票联复印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提供人签章。注意:要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5、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

一般需要取得原开票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且注明原来凭证号码、金额、摘要等,等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单位领导审批后作为原始凭证。

6、丢失空白发票

要在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由于丢失空白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让税务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的话,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那么,该如何避免发票丢失呢?

1、财务部应建立《发票管理台账》,规范发票交接手续、流程及追责机制

2、建立发票开具审批流程,并在“发票开具申请单”注明经手人及具体经手时间;

3、合同条款中约定接收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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