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下辈子还要做童养媳,我情愿就不想当人了。”
女子被父母卖到农村,被逼着嫁给养兄:情愿下辈子不做人,也不愿当童养媳。
她叫黄淑红,出生没多久,就被亲生父母卖到了福建莆田的一个村庄,成为一家人的养女,不过在黄淑红看来,她只是顶了个养女的名头罢了,实际上她的身份,就好比家里的佣人。
黄淑红:“比如他吃完饭,碗一放在那里,就给他再盛一碗,就养成这种习惯。”
父母的差别对待,加上邻里的闲言碎语,让黄淑红认清了现实,她没有上过学,或者说是根本没有上学的资格,自懂事起,她就帮着家里干活,到了16岁那年,养父母逼着她和哥哥结婚,黄淑红趁机逃跑,结果还是被抓住了。
黄淑红:“抓回去就是关了好几天,关在我们家的一个柴房,给饭吃,是一天给一顿饭吃,打得比较狠,关了可能有一个礼拜,最后我就以死相逼,我就说你要是这样子,我就立刻死给你看,他们最后没办法了。”
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因为童养媳的身份,黄淑红不知受了多少白眼,就算有人介绍,也多半是离异或家里很穷的,在本地人眼里,这些女孩就是被家人遗弃的,当时如果哪家娶了个童养媳,也会被村民们看不起。
黄淑红:“因为你自己的身份就是这样子,别人就给你找这样子的人,所以说童养媳这个身份就是……如果……如果说下辈子还要做童养媳,我情愿就不想当人了。”
自1971年到2015年,中国实施计划生育,以抑制人口快速增长,不明数量的女婴被重男轻女的父母抛弃,很多人的命运从此被改写。
而弃女的现象,一般在农村比较常见,比如福建长乐,当时就有不少弃女被送到了莆田,所以本地人干脆统称她们为“阿乐”。
“你是抱养的,就是叫阿乐,就是贴了一个商标。”
她叫陈丽兰,被养父母抱回来时,身上的脐带还没掉,之所以被亲生父母遗弃,就是因为她是个女孩。从小到大,她都觉得自己是父母不要的孩子,所以一直都很自卑。
陈丽兰:“生多了的女儿好像垃圾一样,就是扔出去,扔出去,当初的人根本就不值钱。”
在养父母家长到16岁,陈丽兰就被安排嫁给了现在的老公,婆家给的彩礼钱,也全被养父母拿走。因为童养媳的身份,婆家也不怎么待见她。
陈丽兰:“我老公的兄弟也很鄙视我,也很看不起我,就是说我是被人不要,扔出来的意思。”
陈丽兰是一个特别好强的人,因为没读过书,所以她只能干些体力活,现在她每天起早贪黑地收海带,就是想多赚点钱,让自己可以变得强大一点。
有时她也会想,如果当初父母没有抛弃自己,她的人生应该大不一样。
难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