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野之间,有啃老之风渐起,闻之令人唏嘘。夫农村中青年,或劳碌数载,犹需高堂资助;或婚嫁之际,前后皆仗父母之力;乃至儿孙抚养,亦复如是,皆倚老辈之资以度日。此等景象,于乡村振兴、城乡融合之大潮中,实乃亟待关注之弊也。
观此啃老之状,遍及廿岁至不惑之年,青年后生,或入不敷出,或闲居待业;而逾而立者,或仗父母之资购屋置车,甚者侵及养老之资,以恤儿孙。有青年小王,大学既卒,未得其职,乃蓄志于公考,倚家以待;宁博者,职高出身,进城务工数载,犹需双亲时加贴补,婚嫁之资,皆出自父母之手。富者亦啃,贫者亦然,无论家境之丰俭,皆有所啃,唯程度之异耳。
又有白氏老妪,脱贫之户,其子成家立业于城,月薪微薄,难以自给,老妪夫妇节衣缩食,以恤孙辈。更有韩飞夫妇,常年在外务工,子女皆由祖父母抚养,此等“啃时间”之状,尤为常见。
啃老之由,或主观之“应然”,或客观之“无奈”。城镇化之潮,驱农村青年赴城以求生计、成家、育子,乡野之价值观遂受冲击。消费主义之风,又使青年欲壑难填,追求奢靡,遂致囊空如洗,育儿养老之责,皆委于高堂。有老者叹曰:“儿孙不肖,吾辈岂能坐视?”又有言者,购房、彩礼之费,日见其高,农村青年成家立业,若无城中之屋,几不可得。加之经济形势之变,就业创业之难,啃老遂成部分青年之无奈选择。
欲除此弊,须综合施治。一则,当引导青年自立自强,崇德向善,以正乡风;再则,加快城乡融合,为农民进城提供更多保障,共享城市之繁荣;三则,持续引导降低农村婚姻综合成本,以减青年之负。如此,则农村啃老之风,或可渐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