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
(一九四七年十月十日)
一、本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实行多年,其内容各地各军略有出入。现在统一规定,重行颁布。望即以此为准,深入教育,严格执行。至于其他应当注意事项,各地各军最高首长,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若干项目,以命令施行之。
二、三大纪律如下:
(一)一切行动听指挥;
(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三)一切缴获要归公。
三、八项注意如下:
(一)说话和气;
(二)买卖公平;
(三)借东西要还;
(四)损坏东西要赔;
(五)不打人骂人;
(六)不损坏庄稼;
(七)不调戏妇女;
(八) 不虐待俘虏。
注释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毛泽东同志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为中国工农红军制订的纪律。这些纪律,曾经是红军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人民军队的建设,对于正确处理军队内部关系、团结人民群众和确立人民军队对待俘虏的正确政策,都起了伟大的作用。毛泽东同志在红军初创时期,就要求部队,对待群众要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伕,不打人,不骂人。一九二八年春工农红军在井冈山的时候,毛泽东同志规定了三项纪律:
第一、行动听指挥;
第二、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
第三、打土豪要归公。
一九二八年夏提出了六项注意:
一、上门板,
二、捆铺草,
三、说话和气,
四、买卖公平,
五、借东西要还,
六、损坏东西要赔。
一九二九年以后,毛泽东同志又将三大纪律中的“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打土豪要归公”改为“筹款要归公”,后来又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
对于六项注意,增加了“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虏腰包”两项内容,从而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选自《毛泽东选集》第4卷)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它对于加强军队建设,密切军民关系,增强官兵团结,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起了重大的作用。
人民解放军官兵来自人民,具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自觉地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为行为规范严格遵照执行,从而获得了全国人民的真诚拥护和欢迎。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被誉为“红色经典第一歌”,多年来久唱不衰,在许多重大场合都可以听到这首歌。
然而鲜为人知的是,在这首军歌还没有诞生时,它的旋律就诞生了。并且早在国民革命时期,以它填词的不同版本的歌曲就在中国广为传唱了,《国民革命军军歌》也是改编自此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