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连休37天事假被公司开除法院:赔偿8万余元

新知评 2024-01-04 14:41:11

2013年,李兴入职某公司,一步步稳扎稳打,终于升至展厅经理。然而,2021年,家庭的不幸接踵而至:母亲精神出现问题住院,父亲身体欠安,妻子预产期延后,长子查出肾积水需要手术,刚出生的女儿又诊断出溶血性黄疸。家中三位亲人相继患病,加上新生儿需要照顾,李兴选择向公司请休事假。

在两个月内连休37天后,李兴还想继续休假照顾家人时,公司却不同意他继续休假的请求。在应对处理相应事宜上,李兴具有不可替代性,他认为请休事假是必要且合理的。但公司却以旷工为由将其解聘。

李兴感到不解和愤怒。他认为,公司的做法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其给付赔偿并诉至法院。他说:“我在公司工作8年,最后换来的是在我家庭困难、需要我的时候以旷工为由辞退我,我非常不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兴请休事假既是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亦是遵守人伦道德的体现。在应对处理相应事宜上,其本人具有不可替代性,请休事假的事由也是必要合理的。反观公司,忽视特定情形下李兴存在必须本人亲力亲为的请假事由,违背自身对事假的规定及立意。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李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7679.04元。这一判决不仅为李兴讨回了公道,也引发了社会对家庭与事业平衡问题的深思。

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里,家庭与事业的平衡一直是一个难题。当家庭遭遇困境时,我们是否应该坚守岗位还是选择照顾家人?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但我们应该明确一点:家庭是我们生活的基石,是我们最温暖的港湾。在关键时刻,我们应该有权利选择照顾家人而不必担心失去工作。

同时,企业也应该更加人性化地管理员工。在面对员工因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情况时,企业应该给予理解和支持而不是简单地以旷工为由解雇员工。只有这样,才能让员工真正感受到企业的关怀和温暖从而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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