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施工人员违规作业忽视安全!

法政洞察 2019-04-10 13:28:29

在国家高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高楼建筑拔地而起,而安全是第一位的。其中施工安全是建筑安全的最核心保障。

2019年3月29日,小编一行在途径邢台市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时,发现在该位置北侧名为“北海十六号住宅小区”的施工工地内,一个塔吊顶端,几名工人正在对塔吊进行安装或维护工作,然而在作业过程中,未见一人佩戴安全帽及其他安全性措施。

施工安全是各个行业工程建设中所遇到的安全问题。施工安全涵盖了在作业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问题并且涉及管理、财务及后勤保障等相关内容。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生产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工程建设行业的人员及单位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施工工地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篮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等等。

安全帽是最普遍的劳保用品,且生产企业较多,使用范围较广,结构也各有不同。其作用: 1、防止高处坠落物造成头部伤害; 2、防止物体打击的伤害;3、防止机械性的损伤;4、防止污染毛发造成的伤害。

《安全生产法》明文规定:

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为此,施工人员进入工地要戴安全帽以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为提醒施工方及相关监管部门重视,小编将会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反映,望监管部门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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