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因限行日,于是就将车停在了家门口,并罩上车衣保护车辆。
不料,交警却认定他是故意遮挡号牌,罚款又扣分!男子觉得很冤枉,申请复议未果,索性告上法院。
那么,这到底算不算故意遮挡?法院又是怎么判的呢?
案情回顾
2023年的某个工作日清晨,北京的袁先生急匆匆地走出家门,准备开车去上班。
可刚迈出家门,他突然想起今天是车辆限行日,自己的车不能上路。
袁先生看了看手表,心里暗自焦急:“糟了,来不及了,全勤奖要泡汤了!”
无奈之下,袁先生决定把车停在家门口不远处的路边。
他环顾四周,发现路上落叶不少,担心爱车被弄脏,于是就给车子罩上了一件车衣。
“这下应该没问题了,车子既不会被限行查到,又不会被落叶弄脏。”袁先生心满意足地拍了拍车衣,匆匆赶往地铁站。
然而,第二天一大早,袁先生就收到了一条令他目瞪口呆的短信:“您因故意遮挡号牌,被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12分。”
袁先生一头雾水,心里直犯嘀咕:“我根本就没开车上路啊!怎么会遮挡号牌?这不是欺负人吗?”
他立即联系交警部门,解释自己只是为了保护车子才罩上车衣,并没有故意遮挡号牌的意图。
但交警部门却坚持认为,无论车辆是否行驶,只要在道路上停放,就必须保证号牌清晰可见。
袁先生不服气,申请了行政复议,可结果仍然维持原判。
“这也太不讲道理了!我又没开车上路,怎么能算故意遮挡号牌?”袁先生越想越觉得委屈,决定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决定。
在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袁先生坚持认为,自己罩车衣是为了保护车辆,并没有故意遮挡号牌的意图。
而交警部门则指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或停放时,必须保持号牌清晰可见。无论车辆是否行驶,只要停在道路上,就必须确保号牌不被遮挡。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仔细审查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认为袁先生虽然主观上没有故意遮挡号牌的意图,但客观上确实造成了号牌被遮挡的结果。
作为车主,袁先生有责任确保号牌始终可见,不能因保护车辆而忽视这一点。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袁先生的诉讼请求,维持交警部门的处罚决定。
法律分析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停在路边的车辆,是否需要保持号牌清晰可见、罩上车衣是否构成故意遮挡号牌以及交警部门的处罚是否适当等方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或停放时,必须悬挂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这里的“道路”不仅包括机动车行驶的车道,还包括路边的停车区域。因此,即使车辆没有行驶,只要停在道路上,就必须保证号牌清晰可见。
关于故意遮挡号牌的认定,主要看行为人是否有主观故意。
虽然袁先生称自己只是为了保护车辆才罩上车衣,但客观上确实造成了号牌被遮挡的结果。
法律要求车主有责任确保号牌始终可见,不能因个人原因而忽视这一点。
至于处罚是否适当,《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可以处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
本案中交警部门处以400元罚款和记12分的处罚虽然略显严厉,但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案例启示
作为车主,我们一定要做到确保车辆号牌清晰可见,无论是在行驶过程中,还是停放在路边时。
同时,我们也要对交通法规多多学习和了解,避免因为无知而触犯法律。你们说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