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有些村民持有这样的观念:我家的宅基地就是我自己的私人财产,自己是完全有权利进行处置的。这种观念在60多年前,是没问题的,可是放到今天就有些落后了。
一些有祖宅的村民更是对此深信不疑,觉得这块宅基地是家里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是自己家的祖业,当然是自己的私人财产,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早在上世纪60年代,我们就形成了现有的宅基地制度模型。从这一时期开始,宅基地的所有权由原来的农民所有转为了集体所有,农民只有永久使用权。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对宅基地制度进行不断完善。80年代,农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农民开始了建房潮,出现各种各样随意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形。为了解决这一系列问题,颁布了《土地管理法》,明确指出,农户只许“一户一宅”,并对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交易以及新建住宅之间的相关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
我国土地所有权主体只有两个,一个是国家,一个是集体。也就是说,除了集体的土地,剩下的都属于国家,不存在私有这一说法。而宅基地就是属于集体所有,这是农村土地所有的一种形式。有的农民进城买了房子,会发现城里的房子会有50年或者70年的产权,这个时间也是根据土地使用权的时间来定的。简单的说,房子是你的,但是房子下面的地不是你的,只有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也是同样的道理。
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在2020年底已经基本完成了,相信现在很多农民手里都有一本房屋所有权证书,这本农村的证书跟城里的房产证差不多。拿到这本证书之后,有些村民更加确信:自己家的宅基地是自己的私人财产。
如果宅基地不是自己的私人财产,那这意思是,自己盖的房子不是自己的了?当然不是,所以要分清概念,宅基地是地,房子是地上的覆盖物,宅基地上的房子是自己的私人财产。宅基地不可以买卖,但是房子在一定条件之下,是可以由村民自行处置的。例如自己常年不在家,想把房子出租出去,这是可以的,不过租赁合同最长不得超过20年。在农村房子买卖的问题上,只可以卖给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所谓的条件就是买方自己没有宅基地,且符合申请宅基地标准。房子已经卖出去之后,想再回村里盖房子就不行了。
村民在本村之间买卖房子的现象我倒是见过。那时,我姥爷家有一间瓦房,只是没过多久,就自行拆除了,转而买了大伯家的房子。大伯在镇上从事粮食买卖生意,赚了钱就决定把村里的房子卖掉,去镇上定居。二爷买房子花了大几千,谁也没想到若干年后,村里拆迁了,房子的价值瞬间升了十几倍,大伯一家追悔莫及。
前些年,各地在大刀阔斧的拆迁中,发现了很多问题。部分非本村村民或者城里人买了农村的房子,在拆迁赔款的时候就出现了纠纷。因为相关法律本就是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私自转让农村房屋和使用权,是不合法的。但是在现实中,宅基地上房屋的买卖行为却是广泛存在的。遇到拆迁了,原房主突然懂法了,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且要回拆迁款。
在这里还是建议村里有房的朋友,不要私自卖出农村的房子。不符合购买农房标准的朋友,也应该避免购买宅基地上的房子。
在继承这个问题上,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这个问题我想经过以上的解释应该也能理解了。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这种继承还需建立在房子存在的基础上。如果房子没了,继承人是不可以再私自在原址上建房的。如有建房需求,要向村集体申请。
因此,农民的观念要转变:农村的宅基地不是私人财产,更不能继承。村民要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处置自己的房子,以免自身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以前打地主分田地 现在又被地主收回去了 什么东西都不是你的 我觉得是时候了
啥也不是农民的,农民也不是国家的。还保卫啥了
过河拆桥了?
什么是私人财产?
以前房契地契都在自己手上,现在只房产证
中国的文字是博大精深 说白了就是农民的子女进城后 农民去世 房产倒塌后 宅基地就自动归国家了
锤子
你去台湾收回他们的宅基地,看能不能统一,
我是退伍二十年的农村退伍军人,如果再开战,我宁愿坐牢也不去上战场,讲奉献农村城市一样,讲好处农村啥都没有!
我只想说 我老家房子200多年了 那是我爷爷的爷爷建的 抢我家的 还回来 现在又抢走
人也是国家的?
城市的房地产是私人财产吗?能继承吗?
几千年了,华夏人民就这么过来了。你们突然告诉我们,祖宗留下来的土地,不属于我们?
中国还是要有私产好。否则人人都如浮漂。
你怕是屁没吃够。
何处不是家[笑着哭]
都是你的
不知道集体指的是哪个集体
小编瞎说什么大实话
一句转变观念,就把老百姓房子占了
说宅基地是村集体的,老百姓到底是不是集体一员?
你家的就是私人财产人家的就不是了开玩笑呢作者
小编通知大家,大家能活到现在是别人给的,你赚的钱,你的衣食住行都是别人给的,你只是暂时保管着,包括自己
那生孩子为了什么?
农民城中村卖了土地的人~小编应尽快追回他们的钱防止溜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