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要求员工更换宝马车的做法不值提倡
近日,苏州丰投光能(集团)有限公司发通知要求开宝马品牌车辆的员工写承诺书在一月内更换国产品牌车辆,否则作开除处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证实,网传的通知属实。(4月23日《澎湃新闻》)
宝马MINI展台4月19日派发免费冰淇淋时,两名礼仪人员以派完为由拒绝中国访客领取冰淇淋的请求,随后却向另一名询问的外国访客送上冰淇淋。此番“区别对待”激起网络舆论千层浪。之后宝马MINI两度发布回应,并就此事向公众进行道歉,但因舆论持续发酵,导致其市值蒸发超过150亿美元,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形象。
一盒冰淇淋引发的宝马MINI舆论危机,相关方面正焦头烂额之际,其他同行却借此做起了营销,比如某汽车公司宣称,“我们不玩泼水,不搞淄博烧烤+啤酒,真心实意地派冰淇淋。”另一家车企也在官方微博宣传请吃冰淇淋,强调“不设规则,不限量”。苏州丰投光能(集团)有限公司发出通知强制要求单位员工将宝马汽车换成国产,其意也在表达对宝马相关歧视行为的反对,以及对舆论的一种声援,由此鲜明自己从实际行动抵制宝马的态度和决心,从而达到宣传企业形象的目的。
商场如战场,借用一些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来进行营销,足以看出在市场经济体系下,相关市场主体的精明。用最经济的方式去进行营销,从策略上来说无可厚非。但如果剑走偏锋采取极端方式,侵犯了其他人的正当权益,甚至违反了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那么,这样的做法就只能适得其反,不仅无助于提高企业形象,反倒自我抹黑并成为舆论攻击的焦点,甚至为此付出极为沉痛的代价。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明确规定了什么情况下企业有权开除员工,不更换特定外资品牌的汽车显然不在其列。一方面,员工购买和使用什么类型的车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依法受到保护。企业为了表达对冰淇淋事件的支持,强制要求员工将宝马更换为国产,既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又超出了企业内部管理的范围,违背了员工的自由意志,侵害了员工的人身自由,损害了市场经济公平开放的良好环境,是一种很坏的示范。另一方面,不更换特定外资品牌的汽车就开除员工,不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本身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当给予坚决反对。
用粗暴侵犯员工权利的违法行为,去表达自己所谓的主张,这样的做法比其反对的行为本身更可怕。此暴露出相关企业在法律意识上的欠缺,以及在行为表达上的随意性和粗放性。一个不把员工权利放在首位,而轻易越过法律界限的企业,其行为动机更值得警惕,企业人设也更值得关注。
多年前,很多人为了表达爱国主张和宣泄情绪,出现了抵制日货的大规模游行,甚至出现了“打日系车”等极端行为,造成了社会的极大不稳定。如果说相关企业的区别对待属于道德问题,那么强制开除胁迫员工更换宝马汽车则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用违法行为去表达所谓的道德标准,此类现象才更值得警惕和避免。
你比人家更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