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最高检传来消息,又一名副省部级“老虎”已被决定逮捕。据新华社报道,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秦如培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落马前,秦如培最高官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不过,直到其落马为止,他只在广西工作了6年,其仕途的大半,都在贵州省度过。
公开资料显示,秦如培生于1962年10月,贵州江口人,早年长期在家乡贵州工作。其间,他曾任贵阳市委常委、白云区委书记,贵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秘书长,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毕节地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等职,2012年升任贵州省委常委,同年7月任副省长,跻身副部级官员之列。2013年,秦如培任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5年又任常务副省长。
2018年,他首次离开贵州,跨省履新,出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他在2021年便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换届时不再担任省委常委,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换届,秦如培从此也不再担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而只担任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
今年4月,秦如培在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任上落马。不久之前,他于10月11日被通报“双开”。经查,秦如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不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违规举债,瞒报债务,搞“七个有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欺瞒上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不正确履行职责;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在秦如培的一系列违纪违法问题中,搞“七个有之”这一点格外引人注目。
所谓“七个有之”,指的是一些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在政治上不够坚定的表现。具体而言,这指的是“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在秦如培之前,还有多名“老虎”级落马贪官被指搞“七个有之”。其中,和秦如培长期同在贵州省任职的贵州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建琨就是一例。他于去年6月被“双开”,其受贿一案于今年开庭审理,受贿1亿余元人民币的他,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查,周建琨丧失理想信念,丧失人民立场,弃守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利用扶贫项目谋取私利,严重损害党和人民利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搞“七个有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热衷搞舆论造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前落马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也存在“七个有之”的问题。相关通报提到,熊雪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搞“七个有之”,拉帮结派,政绩观扭曲,搞形式主义、虚报造假,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等问题。
资料来源:新华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