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轮流抚养?
轮流抚养是指离婚时孩子抚养权不归一方所有,而由双方轮流照顾孩子,共同拥有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因此,轮流抚养要有三个条件:
第一、由法院处理。
一般而言,民政局因其职权缺乏判断能力,会要求当事人协商好孩子由某一方抚养。因此,想达成轮流抚养的协议,需要到法院调解离婚。
第二、要利于保护子女利益。
如果一方具有家暴、吸毒等明显不适宜抚养小孩的情形,或者夫妻双方两地分居,就不适合轮流抚养了。
第三、要双方协商同意才可以。
如果一方不同意,一方要求轮流抚养,法院判决轮流抚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轮流抚养有什么好处?
轮流抚养,在双方抚养条件都相当的情况下,还是有很多好处的。
第一、双方都免去了败诉的风险。
与其争输了,不如搁置争议,共同抚养。
第二、孩子得到了完整的父爱与母爱。
轮流抚养可以让孩子在父母双方之间轮流生活,从而相对地得到完整的父爱和母爱。这有助于减轻父母离异对孩子心理造成的创伤,减少因父母离婚给孩子心灵上投下的阴影。
有时候,在两性关系上面某一方的道德败坏,并不必然影响其在照顾小孩方面是个好父亲或好母亲,这两者并不必然冲突。尽管双方的教育理念、方式有些不同,但我们很难得出一个结论:哪方更好,哪一方没资格照顾小孩。
第三、互相做出让步,促进父母共同参与。
这种方式可以满足父母双方都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愿望,降低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情感上的巨大落差。同时,它也有助于父母双方共同参与到孩子的抚养教育中,增进双方的关系,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努力。
第四、减轻经济负担。
在轮流抚养的情况下,父母双方可以共同分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这有助于减轻单一父母的经济负担,使父母双方都能更好地照顾孩子。
第五、促进孩子全面发展。
轮流抚养有助于孩子接触不同的家庭环境和教育方式,从而培养孩子的适应能力和独立性。同时,孩子可以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健康成长,有利于其身体、智力、情感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轮流抚养的弊端?
第一、暂时搁置争议,但问题最终还是有可能爆发。
比如,一方工作变动了,或者一方家里人总是在孩子面前说对方坏话。
第二、轮流抚养,等于锁死了父母任何一方工作的变动。
如果孩子尚未就读学校,工作变动的一方,还有机会争得孩子的抚养权。一旦孩子就读小学后,到外地工作的一方,基本无法获得抚养权。
第三、男强女弱之下,轮流抚养可能会被男方最终翻盘,一举取得抚养权。
物质条件优越的一方,可能只是因为孩子年龄小,没有取得抚养权优势。他选择轮流抚养,可能只是缓兵之计,等孩子年龄大了之后,再申请变更抚养权。
第四、家庭观念弱化:
频繁地更换居住环境可能会让孩子感到家庭观念淡化,缺乏稳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孩子可能会觉得自己没有一个固定的家,从而影响其心理健康。
第五、教育观点分歧:
父母双方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观点上的分歧。在轮流抚养的情况下,这种分歧可能会更加明显和突出,导致孩子感到困惑和无所适从。
第六、亲子关系疏远:
虽然轮流抚养的初衷是为了让孩子同时享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和照顾,但实际操作中频繁的交替可能会反而导致亲子关系的疏远。因为每次的轮换都需要孩子重新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这可能会消耗他们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从而减少了与父母深入交流和建立情感联系的机会。
第七、法律层面复杂性:
轮流抚养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如抚养权的具体分配、抚养费用的分担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父母之间的纠纷和矛盾进而对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
理论上,在双方条件相当时,轮流抚养是一种“皆大欢喜”的解决方案。但在实际运用中,其实困难重重。
轮流合作,是很考验默契和信任的,试问,如果真能合作愉快的关系,也不会闹到离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