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检干部要树好标杆

堂吉伟德 2024-04-24 17:11:42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检干部要树好标杆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纪检干部肩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大责任,应当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先学一步,学深悟透,在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中当先锋、树标杆、作榜样。

先学一步,以领学带动群学。知纪才能守纪,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师处分条例》,既是广大纪检干部履行职责的工具书,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作为以执纪为己任的纪检干部学懂弄通、熟悉运用《条例》,既是履职担当的需要,也是先学一步,以领学形成带动效应的必然要求。广大纪检干部要充分认清自身承担的重大责任,肩负的神圣使命,真正在学习过程中入脑入心,融会贯通,成为解疑释惑的专家和运用自如的行家。

学以致力,以理论指导实践。书到用时方恨少,知识爆炸的时代,注重学习的针对性才能提升有效性。《条例》具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巨大作用,纪检干部要在学透原文的基础上,结合实践融合学习,以理论带运实践,用实践提高理论。学习过程中不能“闭门造车”,而应“开门问师”,多向身边的业务能手学习,遇到不懂之处要多讨教和交流,以群智之长补个智之短;学习中要注重对重点知识的把握,多作举一反三的思考,结合具体案例和实践学习,由此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让《条例》成为履职担当,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素保障。

融汇贯通,以学风提升作风。良好的学风是优良的作风的浓缩。党纪学习教育是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载体,既不能浅尝辄止,又不能漫无目的,应当围绕上级要求、岗位实际、履职短板等综合因素,既要抓好《条例》等必读书目的学习,又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拓展,做到学理论、学业务相结合,坚持以结果为导向,以能力提升为目标,以创优争先为动力,持之不息抓好融汇贯通学习,以优良的学风提升个人作风,在锻造纪检铁军中“走在前,行在先”。

学习永无止境,党纪教育永远在路上。广大纪检干部只有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才能起到典型示范、带动引领的作用。(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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