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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1.坐标贵州。女,1974年3月出生,1993年10月参加工作并首次缴费,1998年1月建立个人账户,2024年3月退休。
2.视同缴费年限
0年
3.实际缴费年限
(2024-1993)×12+3-10+1=366月=30.5年
4.累计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366月=30.5年
5.建账后实际缴费平均指数
0.5933
6.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1993年1月以后的缴费年限×建账后实际平均缴费指数)÷累计缴费年限
=(30.5×0.5933)÷30.5
=0.5933
7.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70264.75元
8.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195(5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95个月)
9.退休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6857.58元
10.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退休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6857.58×0.5933
=4068.6(元)
二、基本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退休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4068.6+6857.58)÷2×30.5×0.01
=1666.24(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70264.75÷195
=360.33(元)
3.过渡性养老金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参与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年限×过渡系数(1.4%)
=4068.6×4.25×1.4%
=242.08(元)
注:参与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建账前缴费年限。
该女工建账缴费年限=(1997-1993)×12+12-10+1=51月=4.25年
所以,该女工参与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年限=0+4.25=4.25年。
4.核定基本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666.24+360.33+242.08
=2268.65(元)
三、后记贵州省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办法中有三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一是采用退休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这样的好处是实现了社保缴费基数和养老金计发基数的统一。
二是没有所谓的视同缴费指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公式是~(本人首次缴费以后的年限×建账后实际平均缴费指数)÷累计(总)缴费年限。
三是代发“独生子女加发养老金”
发放标准=基本养老金×5%。
因此,该女工的独生子女加发养老金金额为2268.65×5%=113.43(元/月)。
独生子女加发养老金的条件~首先要有贵州户籍,其次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