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发布,文件提到要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加上此前已经公布过多个系列文件,普遍提到要实施延迟退休,显然,延迟退休大势已定。那么未来在延迟退休实施的同时,也会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养老金计发月数吗?对于退休后的待遇有什么影响?我们来解读一下。
根据目前社保法的规定,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同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满最低15年的养老保险。未来退休年龄发生变化的话,缴费年限要求和养老金计发月数会不会也相应有所改变?
我们先来看看养老金计发月数,早在2005年,我国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并公布了养老金计发月数,40岁至70岁,都有相应的计发月数,其中60岁退休,养老金计发月数为139个月,55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70个月,而65岁退休,计发月数则是101个月,退休年龄越大,计发月数也会越短。
而养老金计发月数关系到个人账户养老金多少,因为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养老金计发月数,计发月数越短,同等条件下,领取到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会越多。
而在人社部十四五规划中,提到了在推动延迟退休之时,要修订计发月数制度,因此未来的养老金计发月数应该也会进行调整。
再看看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目前最低为15年,相对医保缴费年限其实还是比较短的,因为很多地方对医保缴费年限最低需要20年以上。
而人社部在十四五规划中,同样还提到,要逐步提高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因此,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会面临调整,比如说从现在的最低15年,逐步提高到20年,甚至更长一些。而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如果缴费水平不是很低的话,每月的养老金一般可以多领取100元以上。
不过,养老金计发月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如果出现上述的调整,却有利于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当然,缴费年限最低要求提高的话,对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可能就会面临一定的缴费压力了。
综上所述近日,延迟退休方面出现了新的动态,中央公布的文件提到要稳妥实施延迟退休,显然这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了,不过文件也提到了自愿和弹性原则,对此大家也不用过于担心。伴随着延迟退休,还有一些因素也会面临调整。因为根据人社部公布过的十四五规划,早已提到在推进延迟退休的同时,需要修订养老金计发月数制度,逐步提高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因此,养老金计发月数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同样可能会出现调整,不过这样也有利于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