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判了,吴亦凡因为“QJ罪”和“聚众淫乱”共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驱逐出境。
有人质疑到底是先服刑13年再逐出境还是直接出镜在国外服刑?答案是前一种。
都美竹也在微博上喜极而泣:终于等到了!
作为受害当事人之一的都美竹也被网友纷纷夸赞,称她是“女侠”,是“能载入史书的女人”。
回顾过往,她感慨万千,发文记录这一路走来的不容易,备受压力、质疑和指责,虽然不是完美受害者,但在这件事上她无疑是勇士。
确实,吴亦凡曾经作为顶流时,捧他的人无数,其中不乏知名导演,明星大腕,现在回头看甚觉讽刺。
管大导演曾说他与众不同:因为国外成长的经历,觉得他特别干净。
虽然咱也不知道看一个人干净与否与国外成长经历为何有直接关系,但当时大导演既然这么说了姑且这么认吧,只是没想到后来会遭到打脸。
名面场上的互捧其实也能理解,毕竟在这个圈互相都是资源,但知名主持人马薇薇居然说被吴亦凡睡是粉丝的“福利”,也不知道这位马小姐卑微到了何等程度。
为此她还做了一番解释,说被大明星睡是对方“亲民”,是“非常受欢迎的一种行为”。
还有著名女作家六六也表达了对受害者举报的行为的鄙视以及唾弃,她也认为被吴亦凡睡是女粉丝的一种福利。
只有周星驰评价较为贴合:吴亦凡看起来很天真,其实很聪明,表面和内心的反差很大。当时他是想邀请吴参演“唐僧”一角色,认为这样的吴亦凡适合演“反差很大的”唐僧。
当他是顶流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膜拜和力捧,不管他有没有演技、作品,不管他的私生活多么奢靡,也不论他的德行人品有多低劣,在这大染缸里,从来都是只认钱,只看商业价值,哪怕他做了触犯法律击穿道德底线的事,也会视而不见。
甚至一度他都不相信自己做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居然真的会被发现被惩罚,所以他才会信誓旦旦地说:如果有这类行为,请大家放心,我会自己进监狱。
终于正义来了,这次他是彻底凉凉,按照宣判的刑期他应该是在45岁才会被释放,不过有专业人士认为未必。
一是“刑拘的时间可以抵扣刑期的时间”,也就是说其实吴亦凡入狱时间从2021年7月开始算,此外他混迹娱乐圈多年多少还是有点才艺的,如果在狱中表现的好的话,也有减刑的可能。
而且专业人士还表示:实际中,一般10年以上的重刑犯,为了改造需要会设置一些列减刑措施。
甚至有人直接表示如果表现得好的话,他的刑期可以打7折。
也就是说他可能并不需要服刑实打实的13年,但也不要高兴太早,因为等他出狱被逐出境后回到加拿大也有可能会继续被追究刑事责任,前提是有人在加拿大对他启动公诉流程。
所以,他在狱中估计也一样惴惴不安,不知何时才是个头,可话说回来,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当他肆意侵犯他人的时候怎么不想想这种结局呢?说到底还是被如日中天的“事业”、巨大的商业价值、资本巨鳄的力捧、堆金积玉的财富冲昏了头,很快就迷失其中。
如今有人查到,吴亦凡人走茶凉,曾经蓬勃发展的事业一落千丈,名下的4家公司就已经注销了3家。
加上各种违约赔偿的估计够喝一壶了,最关键也最致命的是十余年失去自由的生活,对他这种过惯了纸醉金迷、锦衣玉食、花天酒地生活的人而言就更痛苦。
当然了,除了他和他的家人感到又悔又恨又伤心之外,还有他的粉丝也一样痛心疾首,有人考虑到可能有些铁粉不能接受这么久都见不到偶像于是指出了几种方式,总结起来有3条路:
1,可以先去加拿大娱乐圈铺路,开家娱乐公司什么的,到之后等偶像出来直接签他。
2,发奋图强考狱警编制,想各种方法调到能接触到偶像的辖区。
3,帮他在其他领域做出重大贡献,从而申请立功提前出狱。
虽说是玩笑,但现实中依旧有这种“忠贞不渝”的粉丝,也不知道是该感动还是该觉得可笑。
总之走到如今这个地步,一切皆是吴亦凡本人咎由自取,也是罪有应得,怨不得别人,同时也说明,在法律面前管你再大的明星也一样没有特权,所以,做个守法的好公民吧。
有多少风流,就有多少孽报[呲牙笑][呲牙笑]。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哭哭][哭哭]
一个罪犯,有什么迷恋的。
吴签痛哭,不要和男犯关在一起[得瑟]
他的粉丝不是说要劫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