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宾阳停车收费出台:半小时免费,15分钟五角,每日15元

方凯宾阳 2024-06-13 09: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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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费时间:7:30(含)—20:00

二、收费标准:1、前半小时免费停放。

2、免费停放半小时后:0.5元/15分钟(2元/小时)

3、续停放每日最高限价:15元

备注:

1.当日20:00(含)至次日7:30免费停放。

2.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及其调休、补休、连休日内实行免费停放。

3.星期六、星期日(不包括调休后调整为上班日的星期六、星期日)收费时间为9:30(含)—19:00。

4.新能源汽车停放减半收费。

5.15分钟为一个计时单位,不足一个计时单位的按一个计时单位计费。

6.连续停放跨日的,每一自然日计收一次停放服务费。在限时停车位不得超过标明的时间停放;在没有限时标志、标线的停车位持续停放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宾阳县发改局的详细公告如下:

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宾阳县城区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合理使用城区道路公共资源,缓解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城区“停车难”问题,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规范我县城区道路机动车秩序,助力宾阳县文明城市建设,提升我县城区道路停车综合治理能力,本着方便群众安全出行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价费〔2016〕6号)、《南宁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宾阳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宾政规〔2022〕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经宾阳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1次、第12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组织实施宾阳县城区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定宾阳县城区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30天,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7月11日止,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当前页面在线提交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byxfzhggj@163.com;

3.信件(以邮戳日期为准)向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邮寄地址: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广场南路30号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邮政编码:530400,联系电话:0771—8236849。

1.宾阳县城区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2.宾阳县城区道路停车位涉及路段

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1日

来源: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编辑:任 薇

编审:杜世军 

监制:覃旭信

宾阳五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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