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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后,西方的性别研究理论逐渐传入中国。这种研究方法的确带来了看待传统问题的新角度,促进了诸如女性研究等领域的新发展。在如火如荼的女性主义进步运动中,学界将性别研究更多倾斜于女性研究,男性特质方面却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不同于西方理想的硬汉形象,中国男性呈现出自身独具的气质要求。宋耕《文弱书生》(The Frigile Schloar)一书借助福柯“话语即权力”的观点,着重探究中国古代权力笼罩下儒家理想的男性气质表征,以才子佳人故事中的书生(才子)话语为中心,对同样反复被儒家学说所浸染而向往献身于公共事业的君子形象进行阐述,从政治化的阴阳体系解读了各类型男性气概的共通之处,揭示了男性之间社交的本质。这些观点都为探索中国古代的男性气概的发展演变提供了启示。
在古代中国社会中,“士”一直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他们是中国文化的创造者,也是中国社会的管理者。《说文解字》对“士”的定义是:“士,事也”,凡能事者皆称士,可见“士”与政治领域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无论是“奏、议、书、表”等官方应用文体,还是“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的抒情文学作品,士人阶层都是各类文本的主要生产者。到了宋朝,国家大幅增加科考录取名额,使得各阶层男性有更多机会进入仕途,士的范围也就随之扩大。在儒家学说的影响下,士人及其作品代表了传统中国理想的男性特征。这个由男性组成并书写的领域充斥着“阳”的特质,却在权力的笼罩下使得地位低下的男性转化为女性所属的“阴”。显然,西方学术传统的男/女、异性恋/同性恋等二元对立的区分法并不适用于厘清中国的性别问题,而中国与政治话语桴鼓相应的阴阳学说则提供了一个契合的切入口。
从社会学的角度讲,男性气概是男性在社交时所表现出来的、某种文化所期望遵守的规范和模式。盛行于中国古代晚期的才子佳人小说和戏剧给本文分析男性气概的建构过程提供了良好的案例。这类作品发展到后期已经成为“一见钟情,私定终身,拨乱离散,及第团圆”的僵化模式,男主人公是年轻俊秀又有旷世奇才的大才子。元杂剧对才子佳人故事已较为热衷,在元代前期废除科举的背景下,本该处于精英阶层的文人以杂剧为生,可以说杂剧作品中的主人公在很大程度上是文人的自我投射,作者加之于男主人公的外貌、言语以及行为都表现出文人心中理想的男性气质。元代才子对同属于儒家文士的君子形象不得不说是一种颠覆,他对情欲的追求、对科举的搁置都显示出此期才子佳人作品的革新因子。但在这种暂时的对立后,才子又会回到正途,考中科举进入本属于他的领域。才子和君子的张力关系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男性气概,又在正统话语规训下代表着中国古代对男子气质的理想形象。
雷金庆(Kam Louie)在《男性特质论》中聚焦于中国自古以来的文武二元的基本结构,将其作为中国男性气概的两种典型。文士(才子或君子)运用自己的文本生产能力展现儒生的优越感,文学素养也成为男性气概的基本素养。而文武这两种基本气质类型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借助塞吉维克(Eve Sedgwick)在《男人之间》(Between Men)探讨的“情欲三角”概念,能更好地理解通过排斥女性来建立男性同性社交的共谋关系。
本文试图在以上三个部分探索的基础上,追寻传统政治语境对男性气概的影响;对比不同版本的文人形象,在男性与同性或异性的社交关系中解读男性达成共谋的原因,分析中国传统理想男性气概形塑过程的具体面向。
阴与阳
《春秋繁露》写道:“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325。董仲舒将阴阳关系改造为道德规范以及伦理关系,为汉王朝的统治提供强大的思想支撑。阴阳学说被儒学化,它们各自代表的特质与权力等同。以儒家学说为主要学习内容的文人受到其影响,将其男性气质反映在了对身体表现与权力交往的身份认同中,对这种权力地位的默许几乎贯穿了整个传统社会。
不同于以身体差异标准来判定生理性别,中国传统文学中的男性形象达到了男性身体与女性特质的平衡,呈现出“雌雄同体”的文学现象。先秦时期的屈原始创“香草美人”典故,在有着极强自传性的《离骚》中,屈原屡次将自己“雌柔化”,呈现出十分明显的女性特征:“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以美衣秀服修饰男性躯体;“揽茹蕙以掩涕兮,霑余襟之浪浪”,伤心时表现出泪眼婆娑的扭捏姿态。这些描写无不体现出屈原或是作品主人公的女性化表征。然而,在这篇长诗的其他地方,屈原也会写到“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的大臣形象,无疑是一种男性特征的表述。这种“雌雄同体”不仅表现在外貌上,更表现在屈原以弃妇比逐臣的经典话语中。屈原抱怨楚王“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反信馋而齌怒”,“初既与余成言兮,后悔遁而有他”,听信小人谗言将我抛弃,背弃我而另有他约,《离骚》中的性别早已全然模糊。显然,生理特征不能作为定义中国传统文学中性别的依据,男/女二元的简单区分也不能解释弃妇逐臣的经典修辞。
阴阳学说是我国古代哲学的源流和基础。《周易·系辞上》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点出本质:“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也”。如此,宇宙万物具有既对立又统一的阴阳两面,不断地相互作用、共同运转。到了汉代,为了赋予儒家道德规范合理性并以此来统一思想、稳定社会秩序,董仲舒将阴阳学说与儒家思想两相结合,提出阴阳的等级伦理观念:“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他成功地将阴阳哲学属性与儒家传统伦理相交融,以“阳之出也,常悬于前而任事;阴之出也,常悬于后而守空处”等话语论证阳尊阴卑的思想,将“阳”置于绝对的优势与高位之上,为强化专制制度、巩固纲常伦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终极支点。
阴阳哲学已经被儒学化了。君臣、父子、夫妇关系皆取诸阴阳之道,每一对关系都遵循此原则,那么每一对关系中的男性都会处于兼有阴阳两性的情况。可见,阴阳学说可以成为解读传统中国男性特质的依据,性别由种种复杂的社会关系来决定,并且由男性的身体呈现出来。与此同时,这三种关系所传达出的家国同构的观念是古代中国社会的思想核心。无论是属于公共领域的“君臣”,还是属于私人领域的“父子、夫妇”,想要维持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就必须依照“阳”对“阴”的绝对控制以及“阴”对“阳”的绝对服从。在私人领域处于支配地位的“夫”和“父”,于公共领域面对君王时自动将自己降格为被支配的臣子,这种从阳到阴的转化表现出文人对皇权的绝对服从,阴阳话语即权力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