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警告:民营钱庄需持证经营,无证钱庄将遭严惩!

晨毅缅话 2024-06-24 20:41:28

缅甸中央银行发布警告称:凡是没有中央银行颁发的货币兑换许可证而进行外币交易的行为; 以及持合法货币兑换许可证,却不按规定价格买卖外币的行为,一经发现,央行将根据《缅甸外汇管理法》采取措施惩处。

缅甸中央银行发文称:

①未取得中央银行颁发的货币兑换许可证而进行外币交易的行为;

②持有央行颁发的合法货币经营许可证,但是不按规定价格买卖外币的行为。

针对以上两种行为,缅甸央行将根据《缅甸外汇管理法》采取措施惩处。

为方便缅甸公民携带国际支付卡(借记卡、信用卡以及少量现金)进入市场,并防止有关人员通过兑换的货币进行非法赌博活动,

①自2023年5月31日起,允许出国工作、就医、出国留学人员,在仰光国际机场的货币兑换商柜台,或持AD牌照的银行,每人使用缅币兑换300-500美元现金或等值其他外币。

②自2023年8月18日起,允许出国拜佛禅修的信众或受他国政府邀请出国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在仰光国际机场的货币兑换商柜台,或持AD牌照的银行,每人使用缅币兑换300-500美元现金或等值其他外币。

以上几类人员在兑换外币时,须按照缅甸中央银行每天公布的在线交易汇率,以每美元的缅币价格加上10缅元的售价购买外汇。

持AD牌照的银行以及可以购买外币的柜台清单,已在相关银行网站和Facebook页面上公布,并附有详细信息,并且正在出售的公告也在缅甸网站www.cbm.gov.mm上公布。

缅甸公民可以在AD许可的银行分行购买,这些银行分行根据上述小额现金计划出售,如果小额现金不够,缅甸公民可以使用在国外需要的外币,如借记卡、国际卡、支付卡等,也可与信用卡一起使用。

并且,央行已通知:如果发现在没有缅甸中央银行颁发的货币兑换商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外币交易,或者合法持证但是不按规定价格出售外币的情况,央行将根据《缅甸外汇管理法》予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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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毅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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