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男子肖某被同居了15年的女友刘某,伤害了下体,导致部分缺失。案发后,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后经鉴定,肖某的下体受损伤程度达到了重伤二级。检方以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来源:成都市武侯区法院)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刘某在离婚后便带着女儿和肖某一起生活了15年,两人虽不是夫妻,却胜似夫妻。肖某从未对刘某红过脸,即便在刘某患上抑郁症后,也是不离不弃。而且肖某还把刘某的女儿,当亲生女儿一样对待。
事发当天,正好是肖某的生日,刘某提前做好了一桌子的菜。等肖某下班回来后,一家三口便坐在一起享用饭菜。期间,刘某为肖某准备了一杯放有安眠药的豆奶。用餐结束后,刘某的女儿便去外面玩了,而肖某喝了豆奶后躺在床上昏睡了过去。
刘某趁肖某昏睡时,强行与肖某发生了亲密关系。肖某的下体,就在这个时候遭到了刘某的伤害。
在庭审中,检方指控刘某的罪行,称肖某的下体是被刘某咬断后,吞入了腹中。而受害者肖某认为这不是咬伤,应该是用利器所伤。另外,肖某还认为刘某的女儿才是真凶。
肖某始终不愿相信,刘某会这样对自己。
但是肖某并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刘某的女儿有作案动机,甚至连同案犯的证据都没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证据确实、充分,且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因此,肖某认为是刘某的女儿伤害了自己,缺乏事实依据以及有力证据,法院并未采信。
那为什么刘某要伤害肖某呢?
刘某患抑郁症已有多年。据刘某的供述:第一、肖某对她太好了,这让她感到害怕,害怕肖某会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刘某认为只要阉了肖某,那么就不会有别的女人和自己抢了。第二、肖某曾向自己提出,要与自己的女儿发生关系。第三、肖某经常去嫖娼,还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
我们从刘某的供述来看,很明显是抑郁症又犯了,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事后,警方也证实了,刘某所供述的内容均不存在。也就是说,这些都是刘某幻想出来的。从这点来看,马上能体会到抑郁症的可怕之处。
既然刘某抑郁症发作时伤害了肖某,那刘某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中,经过鉴定,刘某在案发时,只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因此,刘某还是会承担刑事责任的,只是会相对的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由于案发后,刘某有主动自首,认罪认罚等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情节。
最终,法院判决了刘某有期徒刑6年。
这抑郁症实在是太可怕了,不是伤害自己,就是伤害他人,最让人揪心的,就是伤害自己最亲近的人。
本案中,肖某、刘某还有刘某的女儿,本来一个好好的三口之家,就这么散了,这个结局实在令人惋惜。
因此,我们以本案为例,希望大家能多关注抑郁症这种病症。如果身边有亲友患抑郁症,请尽早安排医治,千万不要等到抑郁症爆发了,伤害结果出来了,再来后悔。天下可没有后悔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