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恋成为凶案诱因

文学故事家 2024-01-13 21:37:17

2018年11月8日9时许,四口县公安局接到报案,报案人自称熊海云,因家庭矛盾与妻子岑宝红发生口角,持刀捅伤岑宝红。

接报警后,公安民警赶赴现场。

岑宝红在被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岑宝红系单刃锐器捅伤腹部致大失血死亡。

未经证实的婚外恋是凶案诱因

被告人熊海云,男,1976年5月6日生人,小学文化,19岁经人介绍到岑宝红家上门和她结婚。

其供述:自2017年始,岑宝红被村里选去学唱戏后,认识了宋某(男),两人经常偷偷摸摸打电话联系。为此,自己和岑宝红发生争吵、打架。

案发前几天,有人打电话叫岑宝红去唱戏,自己不同意,岑宝红又和自己吵架并且离家出走两天才回来,回来后不和自己说话。

案发当天8时许,自己对岑宝红说:“照这样下去,我们没什么感情了,生活还有什么意思?还是去离婚算了。”

岑宝红说:“好啊,离就离。”接着又开始骂自己,自己和岑宝红对骂,并叫妹妹熊小红来劝说岑宝红,旁边的岳母也跟着一起骂自己,就觉得委屈,生出置岑宝红于死地的想法。

于是,他走到厨房,从墙壁上挂刀处取下一把杀猪用的尖刀,朝岑宝红走去。

自己甩开了要阻拦的妹妹,其朝岑宝红逃跑的方向追至离家门口约30米远处,右手持尖刀朝她背部捅去,她被捅中后,下意识转身回来想抓他的刀,但没等她抓住刀,他再次持刀捅向她的肚子,每一刀其都很用力捅,岑宝红被捅中后当场倒地不起痛苦地呻吟。

最后,熊海云不顾她的死活,转身走回家去找农药,打算喝农药自杀,但没有找到。因为估计岑宝红难逃一死,就打电话报警投案自首。

相关人员怎么说

熊海云的妹妹证实:2017年11月5日21时许,哥哥熊海云打电话跟她说,岑宝红在外面的情人是宋某。现在夫妻两个人关系不好,天天吵架,叫岑宝红去离婚她又不愿意离,将来可能会出事。

哥哥让她把电话内容录音,并交代自己的债权债务情况。还说如果以后他出事了就把这次电话的录音给他女儿。

案发后,她看见岑宝红趴着蜷缩在路边,腹部有血流淌出来,她自己翻身过来,艰难地说:“叫120救护车来救我!”她看见她腹部有肠子流出来。

死者的母亲说:熊海云突然走进厨房又出来,然后岑宝红就出门跑往左边小路,熊海云也跟着追出去,等自己追出来的时候,见岑宝红躺在地上,用手捂着肚子,肠子都流出来一堆。

她蹲下抓住女儿的手哭喊着说:“怎么会成这样啊?”女儿说:“救我吧,救我吧,我撑不住了……”

被怀疑为奸夫的宋某称:2023年11月8日晚,屯上的人在微信群里说岑宝红被她老公杀了,自己才知道她出事了。

他是在2016年3月份,县文体局组织乡镇壮剧演员到四口县县城培训认识岑宝红的。培训之后两个人有过联系,聊一些生活上的事或者开玩笑之类的话,通话时间有时几分钟,有时半个小时,甚至更长,但没有私下见过面,只是偶尔在赶街时碰见而已,其和她也没有发生过性关系。

法院判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熊海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熊海云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无异议。

辩护人提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认为被害人与他人搞婚外恋,并多次要求与被告人离婚,对本案的发生有过错,属激情犯罪,主观恶性较小;被告人熊海云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自首情节。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海云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被害人多次与其他男子通话,是本案发生的诱因,属家庭内部矛盾引发,且案发后被告人熊海云主动投案,决定对被告人熊海云从轻处罚。

一审判决被告人熊海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小编说:男女交往要有度

不管宋某与死去的岑宝红有没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事件的起因都是由于这种可能引发的。

作为任何一个普通男人来讲,自己的老婆背着自己与另一个不相干的男人“聊一些生活上的事或者开玩笑之类的话,通话时间有时几分钟,有时半个小时,甚至更长……”都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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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一个老男人、前记者的自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