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城上刻名字?行拘!罚款!拉黑!

觅夏评社会[已注销] 2023-06-16 16:14:00

不能往历史古迹上刻字

这是我们都知道的常识

但偏偏

有人想要留下自己来过的痕迹

近日

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长城管理处

发布情况通报称

6月11日在八达岭长城刻字的男子被处罚

▲目击者拍摄视频截图

经调查

刻字人种某强(男,41岁,山东人)

于6月11日7时许到八达岭游玩

行至北七至北八之间

用钥匙在城墙内侧

刻划名字“种某强”三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刻划行为人处以

行政拘留5日

罚款200元的处罚

此外,根据

《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

将此人列入不文明旅游“黑名单”

延庆区12家等级景区

将对刻划行为人

实施联合惩戒、不予接待

网友评论

在长城本体上刻划,对文物造成的影响是不可逆的。文物古迹是宝贵的文化遗产,需要大家共同保护,损毁文物的违法行为,不仅应该被谴责,更要依法受到严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北京日报、八达岭长城

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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