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路泰公路工程第19类“路泰高科”商标复审胜诉

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 2024-10-18 17:04:55

商标被驳回后,复审是很有必要的,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67525642号“路泰高科”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已经对本案第12111896号引证商标“路泰”提出了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申请,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该商标作为本案的引证商标权利待定,如果该商标被撤销,则其将不再是本案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因此,引证商标的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案件结果对本案产生了实质性影响,申请人恳请待引证商标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案件审理结束。

二、申请商标是根据申请人的企业字号“路泰”设计而来,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路泰高科”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三、申请商标中的汉字“路泰”为申请人的企业商号,申请商标整体是根据自身行业属性和特点精心设计,有较高的显著性,通过标识构成、整体外观、呼叫等因素与引证商标进行对比,能使相关消费群体区分开。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设计理念(即含义)不同,表露出来的意思相差甚远:

申请商标首先对应的是申请人“鄂尔多斯市路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次含义为安全且高于常规公路建设工程的技术。引证商标中的汉字“路泰”对应的是“山东路泰沥青有限公司”,具有明确的权属指向性。

2、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字体、文字构成差异明显,公众能轻易区分,根本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

申请商标是由汉字“路泰高科”构成,采用黑体书写,给人一种粗实有力、严肃庄严、朴素大方的感觉。引证商标是由汉字“路泰”构成,采用行楷字体书写,行笔轻盈,点画灵动。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7525642号“路泰高科”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路泰高科”商标被驳回案例。从含义、外观处着手,区分了双方显著性不同,再以大量成功注册的商标作为例子,最终使得申请商标成功通过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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