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少年郎》
嫁于沈暮多年,他始终嫌我上不得台面。
像抚琴吟诗这等风月事,白月光做来是高山流水,伯牙子期。
我学来,就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女儿出嫁那日,我平静递上一纸和离书。
他瞳孔微震,问:「为什么,我待你不好吗?」
1
为什么?
世人眼中,沈暮应是待我极好,功成名就,却并未抛弃糟糠妻另娶贵女。
我转动手中琉璃佛珠,望向这个我叫了十九年夫君的男人。
沈暮皮相极好,我一早便知。
岁月似乎对他格外优待,如今除了鬓边稍染霜白,一袭绛红色衣袍,恍惚还是旧时红着脸唤我桑娘的少年郎。
我掀起眼皮,无波无澜:「沈暮,你还记得有多久没有唤我桑娘了吗?」
他一时有些迷茫,像是陷在遥远的记忆中。
桑娘,桑娘,这是刚嫁于他那三个月,他才会唤我的称呼。
彼时,他只是云村一破落户的小儿子,我是杀猪匠的女儿,彼时少年尚不知天高海阔,以为眼前所拥便是所有。
情动之时,一声声桑娘,惹得我脸红不已。
后来,他离家三年,高中状元郎,接我们母女入京,繁华迷人眼,只会沉着脸训我:「京城不比云村,夫人,不可再言行无状。」
有时我在贵人面前闹了笑话,他压着我赔罪过后,会咬牙切齿唤我本名:「叶桑,你行事如此粗鄙,如何配得上我?」
后来他另有娇妾在怀,更是不再踏足我院中。
新婚三个月,短暂得像是一场梦。
沈暮眯起眼,轻嗤一声,似是在嘲笑我自不量力:「就因为这?叶桑,你也不看看你多大年岁,还要学女儿家拈酸吃醋的本事,你是沈府主母,行事不可如此浅薄。」
胸口积郁一口浊气,久久未曾消散。
对啊,因为给了我主母的地位,所以这些年,他流水一般的珠钗玉环送往妾室院中,我不能有一句怨言。
那年我向他讨要一副白玉耳环,他刻薄开口:「白玉白玉,肤白戴上才好看,你瞎凑什么热闹,跟一个妾室抢东西。」
言语之间,嘲弄我人老珠黄,不比妾室貌美。
他一甩绛红衣袖离开,去了西园,我估摸着,应是去了哪位娇妾院中。
我估摸鬓边几缕白发,经年过去,无波无澜。
我长沈暮五岁。
能与他成婚,纯粹是因为,我娘看中了他的皮相:「闺女,娘这一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跟了你爹这个貌丑无颜的杀猪匠,你得争点气。」
二十两纹银,沈暮爹娘就把他给卖了,他们用这二十两银子给沈暮大哥娶了媳妇,又买了几亩地,还给全家购置了新衣,唯独没有沈暮的份儿。
我握紧沈暮的手,学我娘套路我爹的本事,摸着他的头:「夫君,不碍事,以后有我疼你。」
十六岁的沈暮看着我,穿着一身破布丁草编鞋,哭出了声。
其实我长得并不丑,能熬到二十一岁高龄还没嫁出去纯粹是因为,我爹杀猪匠的名头不好听,加上我娘比较挑。
所以我跟沈暮的新婚夜非常和谐。
和谐到沈暮有点食髓知味,少年初尝情事,常缠着我胡闹到日上三竿,一声声嘶哑的桑娘,唤得我害羞不已。
婚后,沈暮爹娘以及大哥大嫂经常找我们麻烦,沈暮愚孝,不敢违逆他爹娘意思。
每每我撸起袖子扯起嗓门跟他老爹老娘一家干架,沈暮都耷拉着脸,一语不发。
晚上,他又抱起我,像只潦草小狗,柔声哄我:「桑娘,委屈你了,我一定会带你离开这里。
「我知道,你想要白玉耳环,等我赚钱了,我一定给你买来。」
我望着茅草屋破书桌上满是标记的书卷,默默抱紧了他。
沈暮有凌云志,我一直知晓的。
是以每每我拿娘家银钱补贴给沈暮买笔墨纸砚,我娘都抄起扫把揍我:「死丫头,你就不怕你夫君出息之后不要你了?」
我爹也不住扶额叹息,边磨刀边劝我:「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丫头,你懂不懂啊?」
我噘起嘴死犟:「夫君才不会呢,我信他。」
2
沈暮啊,不算是个坏人。
最后一次,我偷拿了家里一百两,给沈暮做路上赶考的盘缠,他眼尾泛红,承诺此生绝不负我。
那时,我们新婚不过三个月,我没想到他一去三年不回。
三年时间里,爹娘相继病逝,我固执守着破旧的茅草屋,忍受沈暮爹娘大哥大嫂一家的尖酸刻薄,等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男人。
云村的人都嘲弄我:「桑丫头,自己把自家小夫君送走了,蠢不蠢,你家夫君去外面过好日子,不会回来喽。」
每每,我都气得抄起扫把追着他们跑。
好在,沈暮回来了,一袭青衫,眉目倦怠,执一把油纸伞,身姿如松,站在门口遥遥唤我:「桑娘。」
窗外雨幕如帘,雷声轰隆。
回忆至此,我拿起案牍上亲笔书写一纸和离书,吩咐丫鬟带上一碗安神汤,敲开了沈暮书房的门。
沈暮出自乡野,不比达官显贵有靠山,是以处理公务极为勤勉,不敢有丝毫倦怠,常伏案到夜半三更。
看到那纸和离书,沈暮揉揉眉心,很是不解:「叶桑,你是认真的?我哪里对不起你?
「怨我纳妾生子?这不都是你默许的?哪个男人没有三妻四妾,我又未动你正妻的地位。
「你现在究竟跟我闹什么?
「女儿现在刚刚出嫁,你让她怎么做人?这个时候和离,你让京城人怎么笑话我们?」
我平静道:「静殊如今是宫中女医,授有官职,女婿也通情达理,我们和离,波及不到他们。
「沈暮,是我不要你了。
「留在沈府的每一日,我都痛苦不堪。」
绣鞋上沾满了水珠,书房地上,晕染了大片水渍,沈暮不出意外黑了脸。
这些年,在他面前,我很少再如此言行无状过。
少顷,他盯着我的脸,似有所感:「叶桑,你就在等这一天,等着女儿出嫁,跟我和离,是不是?
「所以你给我纳妾,看着我跟别的女人调笑生子,将我拱手让人,满不在乎。」
急风骤雨,烛火明明灭灭,映照着沈暮那张依然丰神俊朗的脸。
我没有言语。
没有回答,已是答案。
沈暮登时恼怒,拿起砚台砸了我额头,血流如注。
他有些错愣。
自沈暮涉足官场,沉浮十五载,明枪暗箭,早令他练就一手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
如此失态,是第一次。
盛怒之下的尚书大人洋洋洒洒签下那纸和离书,不忘咬牙切齿嘲弄我:「叶桑,留在我身边,你是风光无限的尚书夫人,离了我,你不过是个年华逝去的老妪。」
我捡起那张和离书,望着他的眼睛,怅然一笑。
「沈暮,我知道,十五年前,你原本就是想与我和离的。
「听闻宋小姐前些日子刚刚丧夫,你不是想与她再续前缘吗?」
沈暮有片刻愕然,他在疑惑,疑惑我为何知道。
风月往事,多是藏不住的,京中流言蜚语,我不欲知晓,自然也有人抢着送到我耳边。
3
十五年前,沈暮回来那日,也是这样一个雨天。
我欣喜扑到他怀中,浑然不觉他通身僵硬,我只傻傻以为他被冻坏了,忙着为他更换衣物。
「叶桑,我有话对你说……。」
「阿娘……。」
然话未说完,便被一道稚嫩的童声打断。
沈暮走时,并不知我已怀孕一月有余。
静殊的存在,那三年,他是不知的。
乡下举子入京赶考,凭借一身才华入了当朝太傅的眼,成了太傅门生。
又因着一张英俊的脸入了太傅千金的眼,痴心不改,非卿不嫁。
这本是一桩佳话,前提是,没有我这个糟糠妻。
太傅到底疼爱女儿,告诫沈暮,若能与我和离,便准他娶宋安然。
他唯独没想到,我们有了女儿。
血缘,斩不断的。
是以,屋中父女团聚,屋外我为沈暮整理衣衫,待发现那纸揉得发黄的和离书,还有那一沓银票时,最初的愣怔过后,我只颤抖着双手,佯装不知。
云村三年,我与静殊孤儿寡母,举步维艰,我清楚知道,若沈暮狠下心,母女分离,或母女皆弃,于我们而言,都不是件好事情。
好在,好在,沈暮不算是坏人。
他咬牙放弃了宋安然这座登天梯。
走出书房,我闭上眼,眼中氤氲了雾气,这十五年,我何尝没有给过我和沈暮机会。
我以为,至少他心中是有我的。
我拼尽全力迎合他,努力学着做他心目中的沈夫人,力争不让他难堪。
簪花,刺绣,识文断字,抚琴吟诗,我一一学来。
可他始终嫌我上不得台面,憎我怨我。
我学着抚琴,他黑脸告诫我,不过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三年而已,却是我始终无法逾越的一道鸿沟。
直到见他常对着一条腰带落泪,我方明白,那位宋小姐,不是登天梯。
他是真的爱上了宋安然。
那三年,他们一起,游湖吟月,品茗赏菊,夜半方归。
他二人在太傅授意下创办暮安诗社,招揽天下读书人云集,读书泼墨,好不自在。
他曾亲画图纸,磨破双手,为宋安然做了一支玫瑰玉簪,为选一块好玉,跑遍了长安街。
宋安然亦是红着脸,为他亲自绣了一条腰带以作回礼。
才子佳人,才子佳人,好一段风月佳话。
我与他成婚十九载,他从未送过我一件礼物。
这位宋小姐出嫁前一日,我曾见过她,青石桥上,桂花树下,一袭蓝衣的柔弱女子与沈暮遥遥对望,落花簌簌,盖不住二人深情的眼眸。
那晚,沈暮喝得烂醉,我守在床前,流着泪,听他唤了一晚上宋小姐名讳。
命运的残忍之处在于,宋安然与沈暮并未对我一势弱孤女行什么实际上的坏事,倒让我,怨也无处怨,恨也无法恨。
只能叹一句,物是人非,造化弄人。
而如今,宋安然丧夫回京,日日守在暮安诗社,沈暮每日下朝,身上总有淡淡栀子花香。
那是宋安然身上才会有的香气。
十九年来,头顶那片阴翳终于散去,我呼出一口浊气,神清气爽。
离开沈府那日,天光大好,女儿女婿闻此消息,赶来送我。
静殊红着眼:「阿娘,这些年,谢谢你。」
生静殊时难产,我膝下唯此一女,为她殚精竭虑,庶子环绕的情况下,我竭尽全力,想护她一世无虞。
我拥紧她,附在她耳边低语:「若有一日,女婿靠不住了,就来江南寻阿娘,听到没?」
静殊低下头,瞥向一旁任劳任怨的大理寺卿夫君,脸红不已:「阿娘,不会的。」
我满心苦笑,抹去她脸上泪痕,坐上了南下的乌篷船。
此后余生,再无沈暮。
我想,前半生已矣。后半生,我也该为自己而活。
4
沈暮曾在江南任职。
他不知的是,那些年,我用阿爹阿娘留下的银钱,在江南开了间铺面,乘风起势,经年过去,我俨然已成为江南数一数二的富商。
这也是我始终不与他撕破脸的原因,无沈暮,便无今日的我。
士农工商,本朝商贾为下九流,我不能让静殊跟着我被人指指点点,沈家嫡女的身份,再好不过。
沈暮在朝为官,身为他的夫人,我无可避免会与一些达官贵人结交,学着管家算账,拓宽见识,经商致富。在云村,我至死都只是个杀猪女,守着一间窄窄的院落,以杀猪卖肉为生。
时西域与周朝通商,我趁此机会组建商队,将周朝丝绸瓷器运往西域贩卖,又从西域运来批量香料,制成达官贵人喜爱的脂粉香膏,大人们公务繁多,多有头疾,我寻访医者往香中加了缓解头疾的药,自此,我云记香坊在江南独树一帜。
此外,还有云记瓷器铺,云记珍馐阁……
只不过,无人知晓云记幕后东家是我。
日暮时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船已靠岸,江风赫赫,我裹紧披风,但见一玄衣男子背手立在江边,眉目柔和,嘴角含笑,偏偏言语粗犷:「叶桑,终于回来了,小爷等了你十年。」
同样三十出头的年岁,与沈暮的儒雅之气不同,江朔一身英气,大概与他做过土匪有关。
我抿唇,不置可否:「江朔,你该唤我一声东家。」
「我交代你的事情可有办好?」
江朔将我搀下甲板插科打诨,眼神明亮,冲我作揖,江风吹起他蓝色发带,有些许少年气:「叶东家吩咐,江某自然无所不应。」
我淡淡推开他的手,骑上路边他早备好的棕马,前往城东。
那里,早有连绵不绝的车队,打上云记的卷纹旗帜,将大批棉衣、粮草、药材经陆路送往北疆。
近年来,突厥屡屡犯我北地,侵扰百姓,陛下震怒,早有意将其一网打尽,沈暮身为户部尚书,每每为筹备钱粮之事发愁,头疼不已,云记适时递上橄榄枝,虽无女娲补天之力,但在朝中打响云记名号,绰绰有余。
朝中有军官前来接应,盯着江朔身形,若有所思,江朔一把剑提在胸前,流里流气:「看什么看,想看老子这张俊脸,没门!」
他刻意压低了声音,我没有拆穿,只低头轻笑一声。
亦如这十几年,每当这时,他都要以帷帽遮面,说是匪怕将,就像耗子见了猫,理所应当。
比女子还娇羞,倒是不多见。
「你不许笑我!」
5
车队缓缓驶离,江朔摘掉帷帽,目眦欲裂叉起腰:「老子堂堂一个山大王,威风凛凛,给你白打十年工不算,你还笑话我。
「天爷啊,还有没有王法了。」
正值深秋,落叶簌簌,我抬手拂去他肩上一片落叶,眉目浅笑:「府衙就在城东,离这里不过十里地,江大王,你敢去击鼓鸣冤告诉官爷,你曾经是土匪吗?」
江朔在我身后鬼哭狼嚎,我嘴角微微勾起,没有理会,翻身上马,多日不归,云记事务繁忙,我不能倦怠。
至于我为什么会遇到江朔,说起来,也是拜沈暮所赐。
我眼神一黯,终究,都是段痛苦的回忆。
十年前,沈暮在江南任巡抚,官场之中,利益之争,明枪暗箭,防不胜防,我陪他巡视农耕回府衙之时,遭人刺杀。
我替他挡下那一箭,推他下灌木丛隐藏身形,驾着马车诱敌深入。
是江朔救了我。
颇为好笑的是,江朔身为山大王,那日听闻有官员经过,本欲行打劫之实,没想到几番周折干掉所有刺客,只在马车里发现奄奄一息的我。
「亏大发了,老子年岁二四,还未曾娶妻,你得留下给我当压寨夫人。」
江朔守在我床边,胡子拉碴,双眼弯成一道月牙。
我毫不犹豫拿起药碗泼了他一脸。
「恩人看不出,我挽的妇人发髻吗?」
江朔随手用衣袖擦擦脸,满脸无所谓:「你说巡抚大人沈暮?沈暮今日另娶新妇,你不知道吧。」
他握紧我的手,嘴角浅笑:「你看,你不过丢了一个月,生死未卜,他就另娶,你另嫁,你俩扯平,有何不可?
「更何况,小爷我也不差啊,娘子以为如何?」
末了,他摸起下巴琢磨一会,似是自言自语:「我知道,你放不下你闺女,只要你松口,我一声令下,今晚就让弟兄们把你闺女从巡抚大人院子里抢回来,怎么样?想来那个负心汉他也不在乎。」
时至今日,我已经忘记当日是如何反应,只记得,回府衙那日,张灯结彩,人人皆在恭贺沈暮与总督之女新婚。
在我为救他生死未明时,他迫不及待另娶他人,纵容那位新夫人将静殊关在屋中一整夜,滴水未进。
新夫人眉眼之间,像极了宋安然。
哪怕不久之后总督全家入狱,新夫人自尽。
开了这个头,马上有其余妾室进门,云姨娘、苏姨娘、秋姨娘,或出身官家,或风尘之女,只要沈暮看得上的,照单全收。
也是那时,我对他彻底死心,一心扑在壮大云记上。
我再度找上江朔,让他带弟兄们加入云记去西域经商时,他颇为意外。
山上待了那些时日,我早看出来江暮他们揭不开锅了,给我买药的钱都是裹紧裤腰带凑出来的。
是以我承诺给他们一碗饭,吃住全免,无一人反对。
他们甚至十分感谢我的收留。
后来江朔鼓起腮帮子骂我奸商,我拿出当日字据,字字珠玑:「你们自愿的。
「读书少,怪得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