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年关将近之际,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处理了两起有违伦理道德的案件,且都是执行死刑,简直大快人心。
三个人选择在同一天执行了注射死刑,似乎不仅仅是巧合那么简单。
一个是有着生育和养育之恩的母亲,另一个是自己的孩子,本是人间最珍贵的感情。
却被他们亵渎,法院选择在同一天处以极刑,会以更大程度上的抨击力来警醒世人。
让后人知道,弑亲者,必须死!
回看两者执行前的种种,他们并未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吴谢宇弑母时间线,残忍杀害亲生母亲后,他并未停止恶性去忏悔,而是继续犯罪……
吴谢宇没有真的跟母亲沟通过,只是凭借臆想便产生弑母念头。
但他后悔了吗?
他曾写下79页的忏悔信,内容除了对于自己行为的悔过还包含用自己精神异常来缓解以及想要活着赎罪的愿望。
他还向亲戚求助以获得谅解,关键时刻搬出房产,试图以利益诱导亲人做出改变。
法院之所以不予采纳,是看出他的求生欲,而非真心悔过。
经司法鉴定,他也没有精神病。
张波在杀害自己的孩子之后仍在演戏
看着他坐在地上痛哭,谁能想到这个人竟是凶手?
网友们为他的行为展开辩论:
有人认为他是大意,但自己的孩子没了,最伤心的应该就是他本人。
有人责怪他粗心大意,余生后悔都来不及。
但万万没想到,他只是鳄鱼的眼泪…
只有真正爱孩子的人才会发现端倪,孩子的生母凭借他们的异常表现察觉出问题异常。
失去孩子心里有多痛,她能够体会,但孩子的父亲却无法代入这种痛苦,表现的异常冷漠。
甚至连孩子的奶奶都很淡定。
即便是孩子确认抢救无效,他们甚至连最后一面都不愿意去看。
这种冷漠即便是外人看了都觉得脊背发凉!
两起案件的凶手都将生而为人的善良泯灭了,残忍的令人发指。
这种践踏人类情感的案件,在法律层面无需多言。
但从道德层面上,这三个人都严重的违背了天理人伦,挑战了人之为人的最基本的底线。
所以,放在一起,看似巧合其实也是刻意安排。
所谓虎毒不食子,但偏偏他能做得出来。
一个子杀母,伦纲失常,可怕至极。
对于社会来说,都是值得深思的案件。
人世间,有人愿意为亲情付出一切,也有为一己私利向亲人下手的歹毒。
法律不会说话,但却默默告诉你,邪恶之后是有正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