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重庆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加大对电动摩托车无牌上路的监管。
网友
根据国标GB17761-2018等关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规定。重庆市街面上存在着较多电动摩托车无牌上路行驶。望能集中加大查处。
我所在的渝北区回兴片区,据我考察,问题也较突出,特别是外卖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均为电动摩托车,理应上牌上路。
官方回复
重庆市公安局
您建议中所提的“电动摩托车”可能涉及两类车辆,一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二是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渝公规〔2019〕5号 )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市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上路通行未悬挂临时信息牌的,依照《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将被罚款50元;上路通行的电动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我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执法整治力度,严查未悬挂临时信息牌、机动车号牌、闯红灯、逆行、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检查、劝导两轮车违法违规骑行10万余起(其中电动自行车违法6.3万余起),查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人行道行驶等交通违法7000余起。后续您也可以向辖区交巡警支(大)队对具体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这个人是一天吃饱了没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