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上广,两个年轻人一起支付一起还房贷,已经是很多人奋斗努力的动力了。然而,当初一起买的房,说好了一起还房贷,可婚姻进行不下去了,该怎么办呢?
曾经甜蜜的负担,如今只剩下负担的纠缠。如果两个人的感情确实不可挽回了,其实房子即便没还房贷,这些因素也不影响两个人办理离婚,彼此还是可以拥有再次选择的权利。
首先,离婚房贷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那些还没有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共同债务。所以双方都有必须共同承担贷款的义务。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以由其中一方继续进行偿还。
还有很多情况是两个人都想独自拥有那套房子,如果两个人的意见不能够达成一致,要看这房子登记在了谁的名下?如果房子只登记在男方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就归男方所有,剩余的贷款由男方来偿还,女方可以要求男方针对其出资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偿。
离婚时房子分割的5种情况?
婚前买房
1、婚前买房要看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说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无论是谁出资买的,谁还的贷款,都属于共同财产。
2、男方出资或者男方父母亲买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那房子的所有权就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如果还有还贷部分,婚后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还贷,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割这个部分。
3、男方父母亲负债买房,登记了男方的名字,婚后男方父母还贷,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
4、一方出资,房本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那在离婚的时候出资方是可以依据出资情况分割相应的房产。
婚后买房
婚后买房就没那么复杂了,第一,夫妻双方婚后买房,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平分。第二,婚后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如果在赠与协议中写明了房子是给自己子女的,就和另一方没有关系,如果没有明确表示,那么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