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素养成为学生升学录取的参考和依据,抓好评价是关键
王营
天津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把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劳动评价将成为天津学生升学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将学生的劳动素养评价作为升学录取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引导学校、家庭、社会重视劳动教育,进而培养学生劳动习惯和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高尚品质。然而,对学生的劳动素养进行评价又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可能像文化课那样,通过考试方式进行准确的量化评分,也不能凭借家长或老师对学生的印象主观评分。如果评价结果不客观、不真实,不仅有损升学录取的客观公正,也会大大挫伤学生劳动教育的热情和积极性,从而导致评价结果毫无价值。
为此,天津市提出:“将建立劳动教育信息化评价系统,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客观记录学生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开展劳动教育过程监测与纪实评价,建立公示、审核制度。”这一要求明确了开展劳动教育评价的过程和方法,为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真实提供了一个可操作性的实践框架。具体评价过程中,学校还要着眼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劳动教育课堂进行评价。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大中小学设立必修课程和劳动周,同时强调其他课程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和要求。在劳动教育时间上,《意见》要求: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
劳动教育成为中小学必修课,为教师在课堂上评价学生的劳动表现提供了方便。《若干措施》指出:“天津将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在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增设选修课。同时,拓展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场所,每所中小学校至少建设一间劳动实践教室,每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至少建设一个校内劳动教育工坊。”因此,教师可根据每节课劳动教育的目标,依据学生参与课堂劳动和校内劳动的态度、效果等方面表现,对学生做出客观的评价。
二是通过学生参与劳动教育的过程进行评价。劳动教育重在学生的参与和体验,无论是是课外,还是课外,只有让学生亲自参加各种类型的劳动,才能体验到劳动的艰辛,达到劳动教育的效果。为此,学校在重视开足、开齐校内劳动教育课程的基础上,还要通过举办劳动周等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类型的校外劳动或自愿者活动,在学生参与劳动的过程中,评价学生的劳动表现。
为给学校开展校外劳动教育提供机会,《若干措施》明确:“将建立以区为主、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依托相关企事业单位、科技文化场馆等,重点建设5个市级、16个区级劳动教育基地,50个“农业+”“工业+”“科技+”等行业劳动实践教育基地。“有了这些基地,学校就可以根据劳动教育课程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学校劳动教育实施计划和学生劳动技能特长,分类、分批组织学生到基地参加适合自身特点的劳动项目,进而在劳动的过程中,评价学生的劳动表现。
三是通过展示劳动成果评价进行评价。劳动成果是学生参与具体劳动项目的显性标志,从中既可以看出学生参与劳动的投入态度和程度,也可看出学生劳动技能达的相应水平。学校要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成果展示、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让学生现场展示自己劳动成果的制作和形成过程,激发学生创造的热情,根据评选结果评价学生的劳动表现。
无论是课堂评价,还是校外劳动评价、劳动成果评价,学校都要像组织文化课教学那样,轻形式、重内容,轻主观臆断、重现场实证。不可只有布置,没有监督,让学生自发完成,或者通过上交材料或证明信,随意评价学生的劳动表现。学校要建立劳动教育评价公示制度,学生何时参加劳动、劳动时间长短、劳动效果如何,要经得起全体师生的质疑和追问。对于弄虚作假、蒙混过关者,一经查实,要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以此培养学生对待劳动的诚实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