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机制,营造更加完善的创新环境、更有吸引力的人才环境。这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供了重要遵循。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新月异,企业作为重要经营主体、科技创新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打通科技—产业循环的关键推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既是顺应时代发展所需,也是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科技创新规律的必然要求。
产业发展质量的提升与科技进步密切相关,科技发展实现一次飞跃,产业变革就实现一次突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直接明确地表明了科技创新的重要性以及对产业发展的引擎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启示我们,创新要有主体、有载体、有配套保障,缺一不可,企业作为经营主体,生产与经营密不可分,直接决定了其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从当前头部企业在创新领域的投入力度、强度看,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位置与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是强相关的。因此,当前技术领域的竞争,本质上也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竞争,其他的载体、配套保障等都应服务于为企业更好开展技术创新赋能。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关键是要加快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当前的创新联合体,一定程度上存在多头创新但联系程度不够紧密的情况。应重点厘清不同环节上创新的定位,依据比较优势去引导资源配置。比如,在前端原始创新方面,侧重发挥好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和作用,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好前端积累。在科技成果向产业领域扩大应用的过程中,侧重发挥好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汇聚资源的作用,加快打通成果转化通道。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的过程,是一个厘清边界、明确重点的过程,也有利于企业聚焦重点,更好发挥作用。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要做好各类配套和服务保障,进一步优化创新的“生态环境”。一是为企业按照产业链进行创新提供便利条件。在这个基础上推动实现同一链条上创新资源、设施的共享,细化相关规则,形成长效机制。特别是当前很多区域按照产业链图谱进行精准招商,其实也相当于对企业的创新资源进行了有效的引导,有利于实现创新的协同,一定程度上也实现了资源的集约利用,避免在创新领域里“内卷”。二是提供平台机会并完善投入。把国家对创新的需求与企业的创新能力培养结合起来,搭建平台、创新渠道建设,是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关键。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国家科技创新活动,参与国家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中心的建设,这些都是宝贵的实践,有利于企业更好发挥自身优势,挖掘自身潜力。同时,整体提升企业创新投入强度,应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轮驱动”作用,通过更多普惠型资金支持政策带动其他各类资金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更好协同。三是要持续做好事关科研人员切身利益的制度建设,引导各类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重点是破除人才发现、人才流动、人才使用方面的壁垒和障碍,完善联合培养模式以及科研成果收益分配机制等,持续营造一个鼓励创新、激励人才的“生态环境”,吸引人才赴企业开展科技创新。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涉及范围广,与企业经营程度、发展水平等因素也密切相关,企业经营得好,敏锐捕捉到发展前景,也就有更强的创新动力。从这个角度看,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意义重大。促进要素在市场经济规律下自由流动,做好营商环境建设,统一大市场形成的规模效应也将对企业可持续经营产生更大的正面影响,科技创新就有更扎实的保障。超大规模市场以及需求的潜力,也是企业做好科技创新的重要动力。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魏琪嘉 作者系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产业经济研究室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