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一大高层小区被投诉,交房一年来电梯多次故障!

晴之岛 2024-04-06 10:16:59

青岛高新区中欧国际城滨江悦2023年交付,交付以来出现多次电梯故障让业主忧心,3月27日下午,又出现一起困人事件,8号楼一单元电梯困住乘员约40分钟。

对此4月1日,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初步认定电梯困人原因为异物卡住电梯信号传输线导致接头脱落、门机死机。

因该小区现处于装修高峰期,易因异物等原因致使电梯故障,执法人员已对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指导,要求加强巡检和检查,做好业主提醒工作,积极引导装修人员共同维护电梯使用安全,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此前有年轻的业主们在各个平台已经发声了,具体原话是“喊话”:

业主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三:

1 外立面材料和形象,入户防盗门和颜色过LOW;

2 二楼以上公区楼梯厅和样板间展示(1楼)不一致,墙面大白墙,物业费合同2.92元/㎡,公示3.02元/㎡(后期公示会改为合同价格);

3 窗户上边平内开,下面竖外开,部分楼座俩门挨得近。

此前城阳区市场监管局称,该小区物业由青岛汇豪物业有限公司承担,服务等级为五级,高层住宅备案价格为3.02元每平方米每月,未超过《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9』257号)的规定。

经了解,该物业公示的是备案价3.02元,但实际收取按2.92元收取,后期将按2.92元公示。

根据反映的问题和区市场监管局核查情况,以及《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标准等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的规定,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反映的问题属于合同纠纷问题,不属于虚假宣传,建议通过诉讼、仲裁等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高新区中欧国际城滨江悦位于城阳火炬路57号,开发商为青岛方嘉置业有限公司,占地面积73705㎡,建筑面积295957㎡,容积率3,绿化率30%,物业公司为青岛汇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费2.9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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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之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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