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11月13日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韩秀晋为神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任命:
师瑜为神木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贺亚平神木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
徐海雄为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毛兰芳为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郭鹏为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萃为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靖为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袁惠为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阎丁毅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神木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刘小波辞去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13日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小波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神木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焦艳霞辞去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13日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焦艳霞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神木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张朱祥辞去
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13日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朱祥辞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神木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师瑜为市监察委员会
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4年11月13日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经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师瑜为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并报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来源:神木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