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到底该如何撕碎青岛路虎女的“虎皮”?

念闻天眼 2024-09-04 03:29:05

路虎女司机(视频截图)

连日来,“青岛38岁路虎女司机逆行插队打人”事件持续引发关注。

2024年8月28日13时许,青岛崂山景区,一名女子驾驶路虎车行驶至青山村观景台附近时逆向行驶,因逆行插队不成,追尾前方大巴车。该女子下车后迁怒对向正常行驶的司机林先生,对其进行辱骂和殴打,一边打一边还口出狂言,“打你怎么了,打你就挨着。”“你报警,你报啊。”整个过程被打的林先生口鼻流血,并未还手,路虎女随后驾车逃走。

路虎女王某打人视频截图

在这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新闻记录者,何况当时景区路段还处于堵车状态,路虎女嚣张跋扈、藐视法律,怒扇林先生耳光的视频马上在社交平台上开始发酵。

8月29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就发布通报,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发布的情况通报

对于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的行政处罚,不仅受害人林先生难以接受,网友们也都一点也不买账,就连媒体也纷纷表示,不应该让被打者只能“忍”;法律的板子,必须让打人者感到疼。

被打的林先生今年26岁,是一名退伍军人,在当地经营一家民宿。事发后,林先生已花费医疗费四千余元,自家的民宿也暂时停业。

林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不考虑和解,会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律维权。8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中心官方抖音账号,“中国退役军人”在评论区留言:“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于第一时间与战友取得联系,将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全力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崂山退役军人事务局表态

路虎女打人事件,已经形成了一个公共事件。虽然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已经对路虎女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但在舆论高度关注下,四海瞭望坚信,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绝对不是法律层次的终结,路虎女最终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刑期应当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据悉,林先生的伤情鉴定结果为轻微伤,所以,路虎女的打人行为是肯定构不成故意伤害罪的,因为故意伤害罪的前提是伤情鉴定为轻伤才行。那么,路虎女到底会背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呢?

伤情鉴定结果通知书

四海瞭望认为,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如果对路虎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因为,即使林先生的伤情只属于轻伤,但路虎女打人事件发生在交通堵塞的旅游公路上,这种案发场地严格意义上来说,就属于公共场所。

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就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路虎女打人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入罪标准,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如果只对路虎女采取行政拘留的话,那就是对不法者的让步。

那么,路虎女王某虽然已经被行政处罚了,是否就可以逃脱刑事责任呢?答案是否定的,行政处罚不是逃避刑事犯罪的免死金牌。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如果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同样,如果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路虎女王某打人事件既然已经形成了一个公共事件,即使路虎女在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内的关系再硬,相信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想要大事化小,也会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毕竟,路虎女打人事件视频已经广泛流传,事件起因过程清晰可见,网络关注度居高不下,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谁想包庇的话,只会搬起石头砸到自己的脚。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成本更高,在最高法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不是口号,是民意与公平正义的契合,是执法者必须对法治精神的捍卫,也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青岛路虎女王某最终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目前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暂时还没有回应,那么,就让子弹再飞一会吧,四海瞭望相信,法律在民众的监督呼声下,一定会将路虎女的“虎皮”撕得支离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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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闻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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