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然而,这些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屡屡曝光,不仅没有得到有效管治,反而愈演愈烈,严重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面对食品安全乱象频发的现状,我们不得不深切反思,究其原因,罪魁祸首到底在哪里?
食品安全监管漏洞百出,相关部门失职失责虽然我国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设立了专门的监督部门,制定了各类法规标准,但监管漏洞依然处处存在。
一些地方政府重经济轻监管,对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管部门人手不足,监测能力有限;部分监管人员缺乏责任心,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不严;不同部门之间信息不互通,联合惩处机制不健全。这些问题导致监管链条不连贯、不畅通,监管名存实亡。
对监管的漏洞,主管部门必须从根本上加强部门协作,健全法规制度,严格监管标准,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高监测设备水平,用系统的监管体系将漏洞堵死。
同时,要坚决查处监管失职渎职的个人和部门,零容忍,只有让违法者无处遁形,才能让监管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企业只讲利益最大化,背离了企业天职在这个利益至上、讲金钱的时代,许多企业背离了企业的天职,只讲利益最大化,不惜以损害消费者健康乃至生命安全作为代价。
劣质乳制品事件中,三鹿等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在配方中添加有毒物质三聚氰胺;“毒蒜苔”事件中,贪图利益的商家使用酸雨水养殖苔菜,严重超标;“地沟油”事件中,制作地沟油的黑心作坊连工业废油都拿来炼制食用油。
这些缺德的企业,以自私利己之心行邪恶之事,必受天谴人诛。政府除了从严惩处,更需要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让企业自觉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企业要牢记,食品生产不是单纯的金钱游戏,而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健康,企业只有诚信经营、以消费者需求为出发点,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消费者权益意识淡漠,无法形成约束力量在食品安全事件中,消费者其实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对自身权益的淡漠态度,很难形成有效的约束力量。面对劣质食品,消费者会一哄而散、一蹶不振,但是过一段时间后,仍会回流购买同类产品。
消费者没有形成强大的权益意识,无法通过抵制购买等方式惩罚生产企业,导致不法商家可以反复试探底线。
唯有消费者意识到自身权力,才能形成制约企业违法行为的巨大力量。政府需要加大对消费者的法律权利宣传,帮助消费者意识到自身的力量。
消费者协会可以发挥更大作用,代表消费者提出诉求,组织消费者采取联合行动;媒体也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行使权力,让企业不敢轻视每一个消费者。
道德堕落和利益交换,导致监管部门失去正义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背后,也反映出当下社会道德堕落和利益交换盛行的问题。一些监管部门的官员利令智昏,贪图私利,与违法企业勾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国家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许可证或者批文件或者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然而现实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监管部门存在严重腐败问题。
要根除这种腐败之风,必须从严惩处违法违纪官员,同时加强公职人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权力观,防微杜渐。
另一方面,也需要完善监督体系,对监管部门加强监督,同时给予正直廉洁的公职人员足够荣誉和报酬。只有让监管者内心正义,才能履行监管职责,让老百姓吃得安心。
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罪魁祸首在于多方面:监管部门失职失责,企业只讲利益最大化,消费者权益意识淡漠,以及道德堕落导致监管部门失去正义。
要彻底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必须系统治理,综合施策,让监管者有威慑力,让企业有道德底线,让消费者有权力,共同营造食品安全的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