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临时工转正,之前的工龄该怎么办?还能参与养老金计算吗?

碎月多金 2024-07-13 03:27:55

1995年临时工转正,之前的工龄该怎么办?还能参与养老金计算吗?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果有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工龄,则在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参保人员的工作工龄都是能够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但对于有临时工龄的参保人员来说,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就更加的复杂了。

根据规定来说,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之前有临时工龄的参保人员,如果有多段临时工龄的,则只有最后一段临时工龄且在同一单位转正的情况下,那么最后一段的临时工龄才有可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

如果参保人员最后一段临时工龄所在的工作单位,与转正的单位不同时,则参保人员最后一段临时工龄就无法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进而也是无法参与养老金计算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所在的工作单位也是会影响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的,就只有在国企单位、县级及以上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员,则临时工龄或者合同工、正式工的工作工龄才有可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

其次是参保人员最后一段临时工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则参保人员的年龄必须满18周岁,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能有被除名、开除或者自离的情况,并且还需要提供临时工期间的档案材料才可以,比如工资单、企业的花名册等等。

比如这位在1995年临时工转正的参保人员,如果之前的临时工龄属于连续工龄,并且工作单位是属于国有企业或者县级及以上的集体所有制企业,那么这位参保人员在提供完整的档案材料之后,则之前的临时工龄才能够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

如果这位在1995年临时工转正的参保人员,转正前的临时工龄与转正的工作单位不同,那么他的临时工龄就无法认定为连续工龄的,进而也是无法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

除此之外,如果这位参保人员的工作单位不符合规定,或者是档案材料不全的情况下,则之前的临时工龄也是无法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

由此也就可以看出,在1995年临时工转正的参保人员,如果之前的临时工龄符合条件,并且工作单位和档案材料都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则这位参保人员的临时工龄就能够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然后就可以参与养老金的计算,反之,则这位参保人员的临时工龄就无法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了,也无法参与养老金的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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