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都是比较青涩懵懂的,对一些大人来说,初中生也只是小孩子,更别提他们原本就是未成年人的概念。
然而,这次的事情主角,同样是初中生,却没能给我们单纯可爱的印象,这一次的初中生,是凶手,手段残酷地杀害了自己的同班同学!
到底有什么仇怨,3名初中生会做出这样的事?其实重点可能不应该是关注孩子们的爱恨情仇,而是关注这样一个事实本身。
不论什么年纪,犯法都是不应该的,会受到惩罚,然而这3名初中生却因为未成年这样的一个身份,让人更加感慨。为何他们明明还未成年,手段竟如此令人发指?
(本文配图均源于网络)
被伤害的初中生舅舅在现场看到了孩子的模样,这个模样是伤人者导致的,就连成年人都不忍看,为何几个初中生却这样残忍?
由此引发的讨论是,这几名伤人者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网络上有一名疑似孩子家长的网友,称当时去找几位同学问情况,敲门2个小时都没有开门,而对方家长的理由是,担心自己家的孩子被吓到。
从这样一件事可以看到,父母有多么疼爱自己的孩子,可若孩子造成了犯罪的事实,父母却依然纵容包庇,那么是否可以追责父母的过失?毕竟古人都说了,子不教父之过。
我相信如果能够这样追责,父母也不一定会选择包容自己的孩子吧,毕竟成年人若失去自由,孩子也挺可怜。
可当未成年被未成年伤害,未成年人保护法究竟保护了谁?我们理解未成年的行为应该得到纠正,对待未成年人应该更宽容,可对某些行事过分狠毒的未成年人,是否也可以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
我的理解是,当未成年与成年人之间产生了矛盾,那么未成年保护法就是在明确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可若未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之间有摩擦,那么就应该按照两个同等平等的人去看待,去处置,这样对事件的双方才是公平的。
我不知道律师会对这次事件的犯罪者做出什么样的分析,几个犯罪的未成年人是不是会收到和成年人犯罪一样的处罚,我只知道这样的事情让人唏嘘,对那名被伤害的孩子而言,他父母的悲痛也许要用上一辈子的时间,因为失去孩子的痛是为人父母所难以承受的。
更何况,这样的失去,并非天意,而是人为。如果害人者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父母应该心理会安心一些,毕竟这是给了自家孩子公道,可若他们被未成年人的身份保护着,身为父母每次看到孩子曾经上学的地方,那几名孩子继续出入,心里又怎么会好受?
有人说过成功是需要依靠天时地利人和的辅助,这是否也意味着,环境因素十分重要?既然如此,对待未成年人,我们是否不应该再以从前的眼光看待?
这是一个网络发达的年代,人人可以上网,每一个人获取资讯的方式很多且便捷,那么在此种情况下,那几名未成年人是否知道自己的罪行会被宽恕?又是否是仗着自己未成年人的身份去欺凌同班同学?而对此事一无所知的学校老师,真的从没发现过这几名学生伤害他人的蛛丝马迹吗?
我不相信几个第一次伤人的孩子就可以如此残酷对待同学,我宁可卑鄙地猜测他们有过类似的举动,只不过霸凌未被发现或是未被阻止。
当然,学校老师或许是真的忙碌,或许学生会在老师面前留下好印象,但若是能够让老师对学生更加用心,这样的事情是否可以避免?
保护未成年人,应该是从成年人的角度去进行,那几名犯罪者诚然可恶,可几个未成年的行为,当真没有被任何一个成年人觉察发现端倪吗?
当未成年被未成年伤害,我们目之所及,不是被伤害的未成年人,就是伤人的未成年人,我们的愤怒掩盖了应该被正视的真实,我们的情绪代替了理性的思考。
既然成年人应该对未成年负责,那么是否这样的事情,也需要让成年人譬如孩子家长或是不负责没观察仔细的老师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坏人的仁慈,就是对受害者的残忍!!!
支持未成年人死刑
不管成不成年,犯罪都要接受法律制裁,难道别人就该死!
犯罪者与不犯罪者应该是相对的,两个都是未成年,应该保护被欺负者的权益才对,不能因为是未成年就免于刑事责任,如果这样有的监护人为了保护自己孩子的权益就会纵容孩子侵犯别的孩子的权益
为什么要保护未成年坏人,不应该是保护未成年的好人吗,刑法要更改了
看情况,有的父亲可能会为儿子报仇,导致更大凶案发生
杀人偿命,不看年龄[得瑟]
主犯应该死刑立即执行。
刑法规定,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的杀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为12岁。这三个凶手要判刑坐牢的。
未成年保护应该是保护乖巧懂事上进的孩子,让这些花朵茁壮成长,免受伤害。
这种人长大了也只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
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尤其是杀人重罪,要比正常刑罚加重处理,才叫保护未成年人。
12岁基本啥都懂了,更何况是杀人这种事
都在保护加害方。
杀人必须偿命,天经地义,有杀人的能力就有伏法的责任,没有人能代替被害者去同情与原谅凶手
刑法中取消一切年龄限制,杀人偿命!
未成年人伤害成年人的几率大还是伤害未成年人的几率大?保护对象到底是谁?
啥时候废除这个法,真的没必要。以前是为了贩卖儿童而搞的吧,问题来了,也有成年人被卖也是贩卖人口,也有法律,凭什么儿童又单独开个新法,这不是有毛病嘛。
三人活 万魔起 从此人间地狱启[得瑟]
标题说的太好了[点赞]
就目前来看,双方都是未成年人,那保护的就是活着的那方
校院恶霸应该交给打黑办去处理
刑法针对这三个恶魔快修正吧,主犯枪毙死刑,从犯无期不准提前保释
现代司法会顾及情绪但绝不会被其左右。学美国还来得及。未成年人犯罪,只要作案的严重性,复杂性,思维的慎密性达到了成年人,就要按成年人犯罪论处!!!另希望国家进一步开放实行国际通行,历史悠久的陪审团审判制。
希望12岁以上重罚纳入 入刑、死刑标准年龄。10岁以上凌霸者 必须记入社会诚信,必然升学,就业,当兵,这样这样才能根除。
最公平公正就是把三个仔交受害者父母处理。[笑着哭]
恶魔不分大小,一律严惩不贷。
保护弱小,消灭凶残!
应该从严从重处理了,这三孩子的犯罪过程真不像未成年,那手法和心理素质甚至比一些成年人都厉害。犯罪不能因为年龄小就重轻处理,要看他的手段和社会影响。毕竟这三个小子是真的狠辣,12岁就能对自己同村的的同学下死手。
说白了,这不就是生活里常遇到的“他还是个孩子啊”吗?
保护刑凶者、一定要告诉小孩往死里整
保护那些人的娃,换作是他们的孩子,会这样吗[呲牙笑]
调到10岁以上就好多了
这次不重判,以后校区就会变成战区。现在甚至已经有家长在校门口公开教育自家孩子受到欺负时不但要还击而且要下狠手,很多家长也开始教育自家孩子还手时要更狠更重,一定要把对手打服帖了。但是小孩子对于尺度把握是没有分寸的,也许未来某个孩子只是开个玩笑,结果就是被同学回手一钢笔捅瞎掉眼睛,这完全是真会发生的事情。当所有孩子都变成了火药桶,一点点火星就会引起爆炸,那时再来修正法律才是真的晚了,因为这种观念一旦形成,想改变可能需要很久很久
杀!……
杀人偿命支持死刑
就算不死刑也要终身监禁,为了百姓安全,这种人就是恶魔
砖家懵圈了[笑着哭]
监护人应该负责!
保护有关系的
非重刑无以惩恶,非重刑无以惩恶!如今有些法律偏向施暴者的话,就不怪社会风气要经历从古代秦朝时路不拾遗到汉朝时复仇行为层出不穷急剧大转变了
谁都不保护,伤害是刑法管的
谁活着保护谁。
国外的废死团体至今还被人喷
很好处理啊。未成年人的所有犯罪,连坐到监护人。简单来说就是你未成年人杀人,等你你爸妈杀人,现在孩子那么歪,根源还不是家长。华夏五千年的文化早就说了,连坐很多时候不是残忍,而是必须
严惩三个恶魔,绝不给翻身的机会
保障培养出来的都是这种能适应社会国家需要的,是现在的媒体太发达害了三个栋梁
法律不是约束道德和人性的,愚昧黑暗
必须死刑
关键是法律常被一些只会引经据典脱离实际的书呆子来解读[笑着哭]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如果是我孩子,我会砍了对方父母的手或脚。于已法律属于故意伤害,就算不赔偿,考虑到原由也不会判死刑。于对方,对方家这辈子也算完了。
未成年犯罪应监护人与犯罪者同罪
所以必须修改了
一句话: 史上最揪心的疑问,没有之一!
有道理
太矛盾。
保护活着的未成年
如果被欺凌的孩子武力值不高,那就多看看柯南动画片吧,寓教于乐受益无穷!
不怕有样学样?可以开无双了
保护活着的人
问得好,未成年人伤害成年人,成年人怎么保护?
标题很赞
当然是保护加害者,被害者已经被害了,
这个天杀的免死金牌当然保护的是杀人的人,死了的未成年人你保护了他什么?保护他死了不用再死?
反正不应该保护罪犯
大多数人觉得是保护的是犯罪者因为死者不发声
当然首先是保护活着的,如果是尸体,即使是未成年的,也不用保护了是吧?
就应该恢复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