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不止理财师要退赃,客户也要

拾榴询 2024-03-22 08: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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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平安北京关于中植系全体员工退赃的公告,全网刷屏挺多。

更多是一些中植系的员工叫冤。

这其实也没啥好说的,过去至少5年以上,我劝了太多的从金融机构跳槽去中植的,赶紧离开,这家资产有问题;也劝了至少上亿投资于中植系的,赶紧撤。

逻辑很简单,产品收益比市场同类的都高明显一截,销售提成也比市场正常机构高一截,你见过一桌打麻将,4个人都赚钱的?

中融信托刚成立时,就有券商投行的同事去了项目端, 差不多2010年前后,纷纷离开了,说白了,就是觉得资产端在瞎搞,早晚要出事。

不过我今天要写的,是另一个角度,就是全网只关心员工退赃的问题。

但忽略了,投资人的收益,从法律上,也面临退赃的追溯。

02

早在2018年,老南在《P2P行业 最近出了几个事》一文中,就提过。

2014年,就有了相关规定:

第五条: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也就是说,不仅仅是非法集资公司的员工,如果你作为投资人,即使在暴雷前全身而退了,但因为你的投资收益,本质是赃款,是其他客户被骗的钱,是要被追缴的。

目前实操上,客户亏钱的不会涉及退赃,但全身而退的,是有不少被追缴案例的。

实际上,就在去年底,老南就接到一个这样的咨询。

这位客人和一帮朋友,7年前,在当时的某百亿P2P上投资过,但时间很短,不到一年就陆续退出了。

之后这家平台21年初立案侦查,9月被移送检察院。

这位客人在23年年底,接到了侦办此案的相关部门的电话,要求将盈利部分退还到公示的退赃账户。

据客人说,后来和经办警官也见了面,对方出具的法律依据、盈利数据,都是准确无疑的。

客人问老南怎么办,那还能怎么办,老老实实退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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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为此,我们过去写了大量的涉嫌非法集资套路的文章,提醒大家规避。

不仅仅是存在大额损失风险,更因为不少人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要在这些非法集资平台,暴雷前自己跑了就好。

但依照相关法律,以及我们看到的实操,这部分刀尖舔血来的盈利,明确定义为“赃款”,是可以被追缴的。

所以这种冒险行为,没有任何意义,毕竟8年了,都能找上门来。

包括我们“16号内参”里上周爆的料,某大律所都在搞非法集资,真是末法时代。

包括最近黄金很火,对应的骗局也来了:《不少老人痴迷的黄金理财,是个大坑》。

虽然目前已在债务出清的末期,各类非法集资暴了不少,但还是有不少这样的平台。

所以,投资前还是要擦亮眼睛,不能看着收益高,就闭着眼睛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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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榴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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